• 利息基数实际上还是你当前贷款余额。比如你12月4日还有230000贷款余额,银行就以此金额计算利息,从上次还款日可能是11月20日(每个银行不同)到12月4日的时间天数(31-20+4=15天),故利息=230000×年利率×15/360,注:一年是按照360天算的。已还多少本金不是按你总共还掉多少钱计算的,是按每月还款中的本金部分,累计计算的,你可以看看对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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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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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不过要满足下列13种情形其中的一种。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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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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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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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只要你交了首付,凭借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身份证,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还要结婚证,提取的银行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通常三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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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积金提取余额有几种方法: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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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继续提取了,但还房贷只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之一,还可以通过其他提取进行申请,如离职、退休、翻修房屋、装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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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余额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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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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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取程序和资料 (一)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1、职工本人提出书面提取申请,职工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批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 2、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单位财务章; 3、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 4、职工持公积金中心开具的拨款书和支取回单分别到相关受委托银行办理转帐和交单位记帐,单位将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本人。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配偶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户口簿或结婚证。 (三)凡要求职工出具的有效证件或票据,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中心对照审核后,复印件留公积金中心存档。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出具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书》、税务发票或银行按揭手续原件办理提取手续。无购房银行按揭手续的,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将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其房地产开发公司; 2、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办理时间必须在提取日前两年内); 3、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应出具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契税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 4、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剩余公房,须出具房改部门批复手续,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评估报告和购房收据; 5、职工翻建、大修(指房屋竣工十年以上或已大修五年以上)自住住房的,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积金中心派人到现场勘察鉴定; 6、家住农村的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应出具土地使用证和(镇)建设服务中心证明。 (五)职工离休、退休的,出具离、退休批复手续或离、退休证。 (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出具单位和劳动部门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合同,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七)出境定居、调出本市的职工: 1、出境定居的,须出具公安机关的出境登记证件; 2、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的,应出具接受单位的商调函或行政介绍信或公安机关的户口迁移证;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出具贷款合同、还贷明细卡及相关贷款资料。 (九)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0%或已纳入低保并支付房租的,应出具房屋租赁凭证,实际支付房租收据,单位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十)职工进入公积金中心托管帐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的,应出具街道居委会未就业证明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 (十一)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或受遗赠证明、职工死亡证或火化证。 (十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提取额度 (一)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上年度住房公积金余额,总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符合上述第(八)条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三)符合上述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符合上述第(九)条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合同期内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总额。 三、提取审核 (一)职工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有效证件的时间,可在六个月内办理,逾期或跨年度不再追溯办理。 (二)职工应当持单位证明向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正常提取程序办理。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暂定为每周星期三全天,节假日、结息和决算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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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就是准备好相关材料。 A.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这两样必须准备好一样。说一下,户籍证明如何办?去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即可。贴上作者的户籍证明。 能方便拿到自己户口本的,带上户口本原件即可。 C.离职证明。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D.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2、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就去上海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请根据参考资料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寻找自己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如果不需要排队等待话,办理过程不会超过10分钟。 3、拿着第二步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取现。受理的建设银行分行,请见参考资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整个办理过程,作者经历了大概半个小时,因为前面已经有4个人在办理。 另外准备好一张建行卡号,当场就会把公积金打进你提供的建设银行账号。 公积金支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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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离职后余额是不可以提取吗的。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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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分为一下两种情况。 1、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2、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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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离休、退休的;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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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离职后余额可以提取. 辞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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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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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你连续还款12个月以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了。一般提取额度不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 需要提供12个月的还款清单、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资料。 具体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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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装修房子。具体可以查询了住房公积金返回顶部 公积金转出(1)您被新单位录用,请及时将新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帐号通知我司,以便我司将您的公积金关系直接转入新单位。 (2)退工后一个月若未提供新单位相关信息,我司会将您的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 公积金提取(1)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司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 非沪籍员工调离上海时,提取上海缴纳的公积金:携带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无离职证明的,到我司开具)。 - 购房提取: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 注:如需直系亲属办理,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2)提取住房公积金地点和所需材料,请直接与建行指定网点联系。 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1)柜面查询:您可携带身份证到市、区公积金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2)网上查询:您可登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进行查询。(3)电话查询:您可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4)单位查询: 您可到原缴纳单位向具体经办人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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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的政策是:先消费后支取,你已经贷款买了房子,完全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余额或者用里面的钱还贷款,都是正当合理的。必须地。这两点你可以同时进行,先提取余额,以后缴存的款项,办理个约定提取,每个月自动转入你的还款账户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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