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流程是: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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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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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先到受托银行提交资料,审核合格的,在申请表上签字,由受托银行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查合格,同意放款的,借款人办理抵押手续并与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中心划款给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再把款项划转给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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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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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一、开户 (一)、适用范围: 1、 新参加工作人员(称为A类人员); 2、 外单位调入但在原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的人员,包括本市和外地人员,(称为B类人员);3、 外单位调入,原单位虽办理公积金但在调入前已销户的人员,这一条主要针对外地调入的,包括南通地区六个县,(称为C类人员); (二)、办理程序: 1、 A类人员开户程序:须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2、 B类人员开户程序:须由原单位出具未办理公积金的证明,再将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3、 C类人员开户程序:这类人员已在当地把公积金余额提出,(该余额须由原单位公积金缴纳部门出示证明,证明确是本人缴纳金额),须把提取的金额、提取金额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给其申请好本市账户以后再把其原提出金额补交至新账户中。 二、转移 (一)、账户转入程序: 1、 适用范围:外单位调入职工,且原单位有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2、 办理程序:只需把本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转至职大公积金账户中即可。 (二)、账户转出程序: 1、 适用范围:调出本单位的职工。 2、 办理程序:须把新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开户单位和银行名称告知财务处后办理转出手续。 三、支取 1、 适用范围: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 办理程序: (1)、对于第一条,购房的职工须凭购房发票(房产证或契税发票也可);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凭建房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2)、离休、退休职工,凭离休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提取证明。 (4)、出境定居的,凭在异国的居住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凭还款合同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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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积金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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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需要办理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于每月15日前填写好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上交财务部门导入系统;收到《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后,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购房地协作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 单位需要办理的程序: 基层单位于每月15日前按照建制关系直接上报至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营房部门; 军区级单位当月底办理审批,下发《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同时将本单位《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情况汇总表》上报总后勤部财务部备案; 总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月10日前,将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情况提供协作银行,明确借款人名单、贷款限额和期限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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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申请一般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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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3)每月提取额度有限制 广州早在2003年开始便开放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月租金;而且所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能超过90平方米,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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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一、开户 (一)、适用范围: 1、 新参加工作人员(称为A类人员); 2、 外单位调入但在原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的人员,包括本市和外地人员,(称为B类人员);3、 外单位调入,原单位虽办理公积金但在调入前已销户的人员,这一条主要针对外地调入的,包括南通地区六个县,(称为C类人员); (二)、办理程序: 1、 A类人员开户程序:须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2、 B类人员开户程序:须由原单位出具未办理公积金的证明,再将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3、 C类人员开户程序:这类人员已在当地把公积金余额提出,(该余额须由原单位公积金缴纳部门出示证明,证明确是本人缴纳金额),须把提取的金额、提取金额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给其申请好本市账户以后再把其原提出金额补交至新账户中。 二、转移 (一)、账户转入程序: 1、 适用范围:外单位调入职工,且原单位有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2、 办理程序:只需把本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转至职大公积金账户中即可。 (二)、账户转出程序: 1、 适用范围:调出本单位的职工。 2、 办理程序:须把新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开户单位和银行名称告知财务处后办理转出手续。 三、支取 1、 适用范围: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 办理程序: (1)、对于第一条,购房的职工须凭购房发票(房产证或契税发票也可);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凭建房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2)、离休、退休职工,凭离休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提取证明。 (4)、出境定居的,凭在异国的居住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凭还款合同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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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统一转到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办理本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应当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核定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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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程序:   1、职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领取或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是否是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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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住房公积金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特别提示 1、深圳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2、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资料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 3、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资料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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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跟住房公积金是不一样的,社保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在你辞职时是可以取出来,但需要单位开证明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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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贷款网上申请”系统,首先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等相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资格审验,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填写资料。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系统根据借款人年龄、房产价值等信息的申请额度、年限可自动计算每月还款额、银行利息总额等,让借款人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规划好最佳的贷款额度及年限。资料填写完毕,即可打印贷款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表、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等,再到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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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集资房的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抵交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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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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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公积金办理流程      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卡卡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个人信息页面,进入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窗口,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其具体流程为:   一、选择提取原因   二、是否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三、验证配偶信息   四、勾选所需资料   五、产生网站预申请   六、持预申请号及所需纸质资料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确认办理。      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未被冻结;   第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且只能提取一次;   第三,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可用于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最高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一年归还贷款本息总额及贷款本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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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办流程①政策咨询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二、委托代办流程①政策咨询同自行办理流程。 ②申请受理除完成自办流程该步骤的各项内容外还需签订《代办服务协议》,并支付代办服务费。同时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 ③贷款发放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并将合同、信用卡等个人资料快递交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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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广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16公积金贷款下调0.25个百分点。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2016公积金贷款首付依据所购房套数来确定,最低为20%。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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