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打印公积金明细的方法是:   一、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卡号‍登录网站,即可查询出来本人的公积金收支明细,可以导出并打印。   二、去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的卡,要求工作人员帮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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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找到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如果单位没有向职工公布,就到人力资源部那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在官网主页上输入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验证码,点击查询; 4、这时就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了     ; 5、如果不方便上网,还可以这样计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用参加工作以来每年的缴费基数*当年的缴费月数*2,然后在加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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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 至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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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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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 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江堰市、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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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分市管、国管还有铁路分中心,你是什么单位就知道在什么地方缴存的了,如果是市管的话去当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就能办理提取手续了,还有是哪个银行作为托管行,去银行直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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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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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公积金支取单领取在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你需要到劳务去拿取住房公积金支取单,不是转移单,身份证是肯定要带的。这两个就可以了,但必须是本人亲自去取。可以全部取出的,前提不是无锡本地户口,就可以把自己交的和公司帮你交的都可以取出来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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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无锡公积金对账单查询方法: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在询网站进行查询。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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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公积金中心公交车站是珠海交通网络重要站点之一,   经过公积金中心的线路有13路,206路,20路,26路,2A路,2路,3A路,3路,43路,4路,605路,69路公交线路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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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47号 可以乘坐公交车67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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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但是周末不能去,银行公积金柜台周末不上班。提取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你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问你原单位或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去询问清楚,因为每人个的情况都不一样,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确切答案,可以肯定的就是离开南京去外地就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当然,也可以转到现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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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济宁市兖州市文化西路1号 附近的公交车: 692路、322路、188路 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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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处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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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你是单位经办人,那么需要你去,我自己都是冒充单位经办人去(找公司人事盖章,把自己写为委托人)。 2、提取要带什么材料(提取理由你也没写,所以,具体的还需要你查查,公积金网站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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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购房后开始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初次提取的要求上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办完手续后,就得到一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有两个表,表一基本情况:支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公积金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编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公积金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编号;变更情况(填“房屋地址”);房价款;可累计支取公积金限额。表二支取情况:支取日期、本次支取金额、单位经办人签字、支取人签字、分中心经办人签字。以后每次提取这套房子的住房公积金时,都要随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起上交《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完手续后,《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返还,其中表二支取情况会增加记录。注意:初次提取时上交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最多,之后提取时上交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就少了。夫妻在一个单位的:可以每次同时办理。夫妻不在一个单位的:支取人先到自己单位办理,得到一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其中表二上面已有支取人的支取记录;配偶再拿这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和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配偶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返还时,其中表二支取情况会增加记录。注意:每一套住房对应一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你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就应有一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如果配偶也是对同一房屋提取时,就拿这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和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配偶单位办理即可。如果配偶不是对同一房屋提取时,这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就不用上交了;应以配偶作为支取人,按照初次提取的要求上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办完手续后,就得到另一张《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还有疑问:请查询“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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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先注册账号和密码,进入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公积金信息了。你也可以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还有公积金的问题,也可以直接打电话问51社保网,我就问过好几次,都帮我解决了,建议你也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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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你是外省市户籍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可以全额提取。要注意的是销户之后,您再回广州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因此如果你以后还回广州工作的话,建议你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待以后回广州找到工作单位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就可以继续正常缴纳了。如果您以后不打算回广州工作,请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提取: 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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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先注册账号和密码,进入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公积金信息了。你也可以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还有公积金的问题,也可以直接打电话问51社保网,我就问过好几次,都帮我解决了,建议你也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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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到所在区域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苏州有以下几个公积金办事处: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干将东路877号五卅大楼1层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服务部 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昆山市前进东路586号中材大厦1楼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姑苏分中心服务大厅   干将东路877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中管理部 吴中经济开发区天灵路98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高新区服务大厅   狮山路97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城管理部 元和街道春申湖中路393号采莲大厦3层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   海虞北路36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   郑和西路29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港区业务网点   苏州市张家港市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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