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如果在武汉你是在公司的在职员工的话,那么你就不可以自己办理补缴了,可以让公司代劳。 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的话,那么你是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补缴的不算连续缴纳,原则上补缴的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但是补缴的通过复议,也是可以获得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补缴1-2个月复议的,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和补缴清册,补缴3个月以上的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补缴清册、劳动合同、社保核定表等。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的,我买房的时候也遇到过这个问题。当时我的公积金帐户本应满一年,但是财政没有拨款,有半年的没有到账,我自己补缴后办理的贷款。是单位补缴的,更没什么问题了。补缴的对贷款不会有什么影响。
    已有 3 个回答
  • 不可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规定,你必须按月连续缴纳满六个月, 补交公积金然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认可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1,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且中间无欠缴情况的,各地办法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是连续正常缴纳,中间出现欠缴就不算连续。有的地方则把欠缴补上也算连续。 2,办理公积金转移; 3,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补缴;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规定,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申请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有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的期限。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就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就不能获得贷款。不过考虑到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而导致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采取两种弥补措施: 1.只要单位及时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情况下,职工本人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已有 3 个回答
  •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已有 1 个回答
  • 个人能补缴公积金,一般来说,原单位倒闭了,应该还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出证明,也可以进行合并。如果连主管部门都没有了,可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手续。公积金多个账户是必须合并的,不然是不能进行其他公积金业务的。
    已有 3 个回答
  • 成都公积金补缴是允许的,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可以通过补缴方式完成。补缴所需资料流程如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的。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已有 3 个回答
  • 不可以。 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缴纳一半,个人缴纳一半,如果没有企业交的部分,个人就不能交了。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公积金补缴不能贷款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住房公积金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
    已有 3 个回答
  • 武汉买房申请贷款有两种情况:(1)商业贷款申请条件1、申请人购房资格调查: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名下有几套房2、申请人贷款资格审查:申请人个人信用;房贷记录;工资证明及银行流水(2)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申请条件1、在武汉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2、从申请公贷之日起前6个月,公积金均连续正常足额缴纳,补缴不算3、公积金账号有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余额关于武汉买房首付:1、第一套房商贷首付最少3成公积金首付最少2成;2、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最少7成,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少6成。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已有 2 个回答
  • 上海公积金可以补缴,但补交后也要看帐户余额达到几千吧(好象是满5000元),并且是连续交公积金6个月,中间没断过的那种。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的。你从上个单位离开,上个单位就应该将你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了,只有你现在的单位缴纳公积金前到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解封,单位再给你交,中间空的几个月不用不交,它跟养老、医疗不一样,空就空了。只要你现在的单位又开始给你缴纳公积金就不会影响你用公积金买房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住房公积金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
    已有 3 个回答
  • 补缴的也是计算的。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不属于连续正常缴存,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若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那么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若下家并不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那么补充住房公积金是无法启封正常缴费的,但是不启封也不会影响贷款后使用账户余额进行冲还贷的业务。 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有 2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 1.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开户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3.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4.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说明:补缴业务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和差额补缴三种 1.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2.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3.差额补缴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 注意事项: 4.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 5.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6.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这是不能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将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