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5〕102号)文件执行, 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其他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文件附后);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3,335元/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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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20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具体就是这样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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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率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15%,具体由单位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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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公积金缴缴存比例不是固定的,每年公积金申报基数时单位可以重新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常见的缴存比例5%、7%、8%、12%、15%和20%。都是由单位自行选择的。 单位选择缴存比例后,单位和个人每月按同样的比例缴存公积金,两项合计放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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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方式如下:    1、凭单位证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职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到单位财务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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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比较复杂的,个人查询缴存明细或开具缴存证明所需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2.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4.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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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月缴存额基数=上一年度(去年7月到今年6月)的12月的总收入/12;如果该值大于 当地月平均收入的3倍,则 缴存基数为 当地月平均收入的3倍;(最高限额)如果该值小于 当地月平均收入的0.6倍,则 缴存基数为 当地月平均收入的0.6倍;(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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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77元的3倍,即14031元;缴存基数低于2016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的按1480元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为5%-12%,个人缴存比例为5%-12%。 2.企业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按照近日下发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的调整核定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调整分两个步骤: 一是缴存单位核定申报。2017年度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限定在7月份实施,各缴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31日前,核定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并向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本缴存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申报资料包括:单位2016年职工工资发放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审核调整申请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明细表》。上述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同时报送《汇缴变更明细表》的Excel电子版。 对于未按时缴存,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此次调整工作中,需先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即缴存至2016年6月后方可申报调整。 二是分中心、管理部审核批准。各分中心、管理部对缴存单位是否存在欠缴予以核实,对正常缴存的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缴存单位按照审核后的标准进行缴存;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缴存单位重新核定缴存基数和比例,经审核同意后再予以缴存。 中心将对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核定调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有未按照规定缴存的,责令缴存单位及相关分中心、管理部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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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缴存比例不是固定的,每年公积金申报基数时单位可以重新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常见的缴存比例5%、7%、8%、12%、15%和20%。都是由单位自行选择的。单位选择缴存比例后,单位和个人每月按同样的比例缴存公积金,两项合计放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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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资金缴存比例是缴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数据,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为单位来累进),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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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知道当地公积金存缴比例一般是8―12%缴纳金额除以存缴比例就是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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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知道当地公积金存缴比例 一般是8—12%,缴纳金额除以存缴比例就是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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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908元。缴存比例为5%,大致就是这样的,还有一个最低的标准的,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50元,一般都是取中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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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一般是5%,公司及个人的缴存比例都是10%,以1%为单位来累进),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所以你实际上的收入是2200。 比如你的基本工资(缴存基数)为2000,而同时你的单位也要缴存200元到你的公积金帐户缴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你领到手的工资就只有1800,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数据,但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就只有1800,不考虑社保个税什么的话,有10%是在发工资前缴存到了你的公积金帐户里,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那每个月,公积金里的400元要因为买楼或租房等原因才能申请出来用,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最高12% 价格来源于网络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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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你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各地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最新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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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福州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4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839元。 (二)2015-2016年度在榕省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4709元(2014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839元÷12个月×3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530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1765元,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1765元。 (三)2015-2016年度中央驻榕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4515元(2014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839元÷12个月×5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7356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3678元,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3678元。 (四)2015-2016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17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18元,其中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59元,单位最低月缴存额为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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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住房公积金基数:1.扬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4400元2.扬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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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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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01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下限规定,各地最高最低缴存基数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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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15%,具体由单位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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