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规定。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我这里执行的周期是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由于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滞后六个月才反应到缴费金额上,年初有工资增加的员工感觉不公平。管理机构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按日历年度周期调整缴费标准,譬如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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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是7月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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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2605元。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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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公积金缴纳确实是按照去年的个人基本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不过是包含加班费,奖金等所有收入的月平均值做缴纳基数; 应届生去年未参加工作的以去年苏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准,即2697元每月作为基数缴纳公积金(注意是2015年7月1日执行); 附2015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数据: 一、2015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苏州市公积金2015年7月1日调整公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7月1日起开展全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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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包括月缴存工资基数,月缴存额=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是每年一定的,即当年缴存工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 但是,由于职责部门——住建部,至今没有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部门规章),致使全国各地具体执行法规的办法不统一。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点为1月1日,有的城市则为7月1日;有的城市一年一定工资基数,有的城市半年一定工资基数,还有的城市每月一定工资基数(即可以随时调整)。 无论工资基数怎么确定,都是从确定缴存额的时点(调整时点)开始执行的。 你的具体应该如何缴存,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者政府的政务公开网上,查询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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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网上只能变更当期或下期的基数,就是你说的先封存,提交等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确认生效,再提交启封,按新基数 更新后提交,等审批后确认生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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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包括职工缴交额和单位缴交额两部分,两部分各占50%。职工缴交额和单位缴交额的计算方法: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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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全国都一样的。每年七-八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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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下限为254元。根据2014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缴存基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29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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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进行调整,然后在7月份扣款时生效.现在企业普遍是这样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根据5月份调整的社保基数确定,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这个基数是按照你个人前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平均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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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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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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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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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6月25日发布了通知,明确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下限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缴存比例为12%。   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按照“5793×300%×12%×2=月缴存额上限”这一公式计算,2014年住房公积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70元。   北京公积金的缴存下限   201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市人社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以1560元乘以12%的比例,就得出每月最低缴存的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各187.2元,合计374.4元。   而基本生活费则是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0%,即1092元。以此计算,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最少缴存公积金共计262.08元。   此外,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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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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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每年7月初调整基数; 2,不通知,你在工资单上能看到的; 3,是按照你去年的年收入,年收入/12=平均月收入,作为今年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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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不能。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20%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3年度分别为3117元;下限分别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住房公积金2013年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1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4年的汇缴年度是从7月1号开始的。要变更的话,在7月1号之前办理好。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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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来说若当月调整了社保公积金基数,那么企业就应该当月按照新基数缴费。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于当月按新基数缴费的话,日后应该会补缴这些差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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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北京是每年调整一次,一般情况下是每年的6月份确定上年的平均薪资,在7月1日正式调整。但实际执行中,人事会以该员工上年的平均薪资,在次年第一个月份就给予调整。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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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是每年6月中旬开始调整基数,济南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7月1日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可是有些地区调整基数后是从本年的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 ,有些地区调整基数后是从本年的7月1日起执行至本年12月为一个年度周期,对此年度周期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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