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也就是说,第一次还是需要到柜台办理【自助服务】的申请的,以后就可以每月在网上和ATM机上领取咯,完全网上提取流程暂时还没有实现呢,办理时请带上身份证,公积金卡原件(初始密码记得先修改),然后网上预约办理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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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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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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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由单位和经办人审核提取人的相关资料,并在《通知书》、《单位银行账户明细表》或《个人银行账户明细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二)单位经办人持《通知书》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中心审核单位经办人提供的资料后,办理提取业务,打印支款明细表、《通知书》,审核盖章后办理转账手续。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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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二、提取时间:职工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并备案或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办理提取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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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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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游公积金提取方法: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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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您可以去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 1.首先,向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有关证据,按照提取的条件,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章。 2.单位人员或职工个人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中央公积金的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公积金账户)批准。公积金中心审批完毕后,办理入市业务,填写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填写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基金的个人审批表、提取单位填写并签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单位人员或职工个人公积金中心已获批准,中央公积金账户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员工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单位除支付给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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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提取干部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内的余额,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离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除以上申请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例如: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证明及交付购房款票据或房地产权证。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须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供楼存折,若提前还贷,还须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等有关材料。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须提供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鉴证的租赁合同、上期租金完税发票及承租人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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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度公积金提取方法: 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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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符合支取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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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搜索(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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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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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上线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   职工提交的申请经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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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到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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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外地工作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离职离开本地,由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全额提取。离职销户提取对提取时间没有限制。   如果是外地户口的,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如果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时,暂住证已过期的话,可以提供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用暂住证代替。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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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需要准备外地户口证明,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需要注明开户行,提现后钱打到这个账户里)等。准备好材料证明,在约定日提交材料给公司的人事部或委托保险公司客户经理,等帐户封存完毕后,拿着离职证明书及封存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上交资料销户,销户完毕后,拿资料到公积金帐户的银行把帐户上的金额转到其它帐户上,就可以到其帐户上把公积金拿出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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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 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 3.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4. 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当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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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身份证证明材料; 2、外省市户口本/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办法】: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到住房公积金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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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网上公积金提取方法: 1登录到自己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你的公积金号,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 2表格下载。将鼠标移动至“表格下载”栏目点击进入“提取类”,找到《自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业务办理协议》表格,然后下载。 3业务办理。自己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建议,尚未签订自助服务协议的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此协议,或可在网点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签订此协议,签订此协议只需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可办理。 4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签订自助服务协议成功后即可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目前在网上可办理租房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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