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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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取您的公积金。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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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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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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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2、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①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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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公积金贷款提取方式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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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办理公积金和提取账户余额是两码事。如果是公积金提取,一般提交完手续后一周就可以到账了。而公积金贷款,并不一定要提取出来,只是固定一个账户,以后每月按时往里存月供,但公积金贷款放款通常要慢于商业贷款。你还是具体问清楚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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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进行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 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 (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允许申请补齐;五)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有准予提取决定 以及存储余额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六)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支取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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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购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二手房),还贷款(组合贷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生活困难、重大疾病,销户这些情况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到单位开具提取单,然后到公积金中心(二街)提取即可,看你是属于什么情况,以下是每种情况所需要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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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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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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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或从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已封存的除外) 3、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便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制定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这里的银行账户是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开户的,一般银行就设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就算你当时没有也可以马上开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注:请上网站自行打印或去现场业务窗口拿,用A4纸打印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再次提取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注意下,如果合同或房产证上有别人,一定也要带上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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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条件是:   1、近六个月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名下有产权房屋(房产证上有申请人名字,有按揭贷款未还清也可办理)。   不过据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介绍,申请装修贷款时要求有真实的装修用途。客户申请时须提交房产证、装修合同,预付装修公司30%装修款及该款项正式发票,公积金中心以及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还将有专人对该房产及装修用途进行真实性调查,专人勘察、评估并提交审议,最后才会放款。调查和评估手续烦琐,给客户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1、贷款额度:标准为1000—2000元/平方,最高30万。   2、贷款年限:5—15年。   3、贷款利率:5年期3.33%,5年以上3.87%(以最新公布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   4、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可以用所缴公积金月冲或年冲。   5、办理周期:二周左右   以上就是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条件,不过,需要提醒借款人的是,不同的贷款机构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条件也会略有不同,因此,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可以提前详细咨询了解,做好申请贷款的准备以增加成功获贷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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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的流程 1,首先,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然后,申请人持你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有时候需要你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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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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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长春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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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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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额度1、购买商品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4、租房提取(新增情况,2016年6月6日起实施)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商品住房的:a.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b.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c.不超过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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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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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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