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缴存基数   (一)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 三、缴存额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单位、个人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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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目前还没有自行缴纳公积金的规定,即使可以缴纳,也同储蓄一样,起不到现行公积金所起的作用,因此也没有实际意义。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各地自然也没有办理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福利性和政策性的储金,其福利性表现是单位按与职工1:1的比例同时缴纳,都归职工所有,这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其政策性表现为,公积金按政策规定使用,并以大体相当于3个月的定期储蓄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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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一般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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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2、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 3、住房公积金应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建户. 县级市公积金已经取消,全部统一由管辖的市区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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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一般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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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个人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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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个人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必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中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另只有在职职工才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是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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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三)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92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1193元)。 (四)单位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0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二)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60%(2008年、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60%分别为2079元、2239元),可申请降低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三)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40%(2008年、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40%分别为1386元、1492元),可申请缓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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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目前还没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即使可以缴纳,也同储蓄一样,起不到现行公积金所起的作用,因此也没有实际意义。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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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缴纳一半,个人缴纳一半,如果没有企业交的部分,个人就不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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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希望帮到你 公积金个人不能交啊自己交没有公司给你交的,那不就相当于自己在做定期存款一样么? 不能用此买房的啊~! 因为公积金是公司+个人每月扣一定的钱的,每月一定会以此来做还房贷的保证的 决定你可以贷款多少钱,那是与你公积金月额&年龄和退休年龄成正比的 你自己交根本是自己的事,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贷中心根本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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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个人不能否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的,符合缴存范围的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不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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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各地自然也没有办理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程序。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福利性和政策性的储金,其福利性表现是单位按与职工1:1的比例同时缴纳,都归职工所有,这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其政策性表现为,公积金按政策规定使用,并以大体相当于3个月的定期储蓄付利息。个人目前还没有自行缴纳公积金的规定,即使可以缴纳,也同储蓄一样,起不到现行公积金所起的作用,因此也没有实际意义。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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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单位可以重新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常见的缴存比例5%、7%、8%、12%、15%和20%。都是由单位自行选择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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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可以的。需要你在老家找一家单位或是公司,然后把你深圳社保和公积金转到老家单位,和单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这样,就有单位替你交纳公积金和社保。就达到你目的。 但是,个人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各地社保缴纳不一样,有地域区别,深圳拟题休后留取养老金数额,和你老家退休金领取数额,一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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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   因为公积金只能以单位名义买;不支持以个人民会议买的。   如果你有工作,就让单位买;如果没工作,最好找个单位代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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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比例是5%~12%,然后地方可以在这个范围再出地方性政策,我所在的地级市就规定为8%~12%。 缴费基数为劳动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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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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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是不行的,因为公积金只能以单位名义买;不支持以个人民会议买的。如果你有工作,就让单位买;如果没工作,最好找个单位代买。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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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不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只有单位开户,其员工才可以开户、缴纳.公积金不是必须的,国家不强制缴纳.单位没有开户即使自己想缴也不能(要交纳的费用本来是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支付的).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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