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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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苏州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死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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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材料: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每样需复印件一份):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危改回迁房,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贷合同、首付款发票。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职工个人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本人储蓄账户账号及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 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大修翻建自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购买公有住宅楼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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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提取的,但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管是在北京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务工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都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解答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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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3%上调至4.5%,五年期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上调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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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希望您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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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 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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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允许转入第三方账户。 2.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3.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4.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需转入非本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人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委托银行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5.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相关部门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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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很简单的,就带上购房合同。身份证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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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如下: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由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青岛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业务章,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存取专柜办理提取手续,领取银行存折。   单位经办人将银行存折交给职工,职工凭存折和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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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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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避免太少了还去取, 等于也拜忙活了。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网上查询的。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 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 或者是空着 。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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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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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如下:1、个人应根据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2、经单位审核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银行提款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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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离休、退休证。 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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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你的户口在哪?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凭离职证明、公积金卡、苏州的暂住证(外地户口本)、身份证。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要迁出苏州的,凭户口迁移证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不迁出苏州的,同时你已经在苏州大市外找到工作了,如果继续交公积金的,你可以转过去,不交了凭外地劳动合同,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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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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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交的公积金能取出来的,具体的提取流程是: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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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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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文件,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2016年公积金的月缴存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也就是说,即使你的月薪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最多只能分别缴2327元。2016年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500元,则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720元。此外,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因经营不佳、盈利下降,是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2%下调至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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