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新房不住需要交物业费,业主应当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前面所说的各种服务,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因此,购房者长期不住的房屋,同样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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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按正常标准缴纳。你可以让他们给你个账号,你按年打过去就是了。长期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可以将你起诉的,到时还得交,并且还有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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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交,如果你已经办理入住手续,拿了钥匙,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交物业费。因为物业还要正常提供服务,每一项都要正常进行。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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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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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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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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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交的,除非你是在物业处注销或过户了,否则还得你交。房子在谁手里不重要,物业管的是谁是业主,就找谁收钱,不存在你不住就不收的概念。然后物业费也没有打折一说,除非你在没住之前跟物业有协议,可以优惠或是减免一定的费用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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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住也要交物管费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物业和业主的供应关系,合同关系上面有明确规定。 你即使上法院 法院也按照物业法的规定处理。 只要房屋有主人,主人必须缴纳小区物业费,物业的职责是规范小区,保持小区情节,安全,即使你不在家,物业也必须尽到保护你家房屋的责任。 所以即使你不在家 你也必须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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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是针对整个小区管理而言,不论你住与不住,物业方面都要对小区进行管理,包括对绿化、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保养等,所以无论你住与不住都要缴交物业费,但有的物业公司会按半价来收公摊水电费,物业费是全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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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还是不交,总得有个依据或者法律性的条文吧!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物业和业主的供应关系,合同关系上面有明确规定。 你即使上法院 法院也按照物业法的规定处理。 只要房屋有主人,主人必须缴纳小区物业费,物业的职责是规范小区,保持小区情节,安全,即使你不在家,物业也必须尽到保护你家房屋的责任。 所以即使你不在家 你也必须缴纳物业费。 你家门口的垃圾 不仅会影响到你自己 更会影响到邻居,不管你是不是在家 不管你是不是扔垃圾,物业都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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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交的,除非你是在物业处注销或过户了,否则还得你交。房子在谁手里不重要,物业管的是谁是业主,就找谁收钱,不存在你不住 就不收的概念。然后物业费也没有打折一说,除非你在没住之前跟物业有协议,可以优惠或是减免一定的费用才行的。 不过你如果长期不住的话,在物业办手续可以交一部分,不过这个比例在各地都不一样,有的八成,有的七成,有的五成,有的三成,看当地的规定,物业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不管你住不住,公共设施要维护,卫生要打扫,绿化要浇水,完全不交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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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是针对整个小区管理而言,不论你住与不住,物业方面都要对小区进行管理,包括对绿化、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保养等,所以无论你住与不住都要缴交物业费,但有的物业公司会按半价来收公摊水电费,物业费是全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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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需要交物业费:依据如下: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物业费的数额也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是根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也会随着不同的物业性质与特点来实行调节数额,目前大部分小区物业费用也在1块/平方米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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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需要交物业费:依据如下: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物业费的数额也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是根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也会随着不同的物业性质与特点来实行调节数额,目前大部分小区物业费用也在1块/平方米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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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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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交的,除非你是在物业处注销或过户了,否则还得你交。房子在谁手里不重要,物业管的是谁是业主,就找谁收钱,不存在你不住就不收的概念。然后物业费也没有打折一说,除非你在没住之前跟物业有协议,可以优惠或是减免一定的费用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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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空置的毛胚房物业费可以打折; 2、个别省市一级的法律法规有规定对空置房的物业费打折,最低的可以打五折。 这种情况是是要跟你们当时签的物管合同来定的,要与物业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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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交的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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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如果长期不住的话,在物业办手续可以交一部分,不过这个比例在各地都不一样,有的八成,有的七成,有的五成,有的三成,看当地的规定,物业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不管你住不住,公共设施要维护,卫生要打扫,绿化要浇水,完全不交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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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房屋达到了交付条件,不管是否居住,都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因为毕竟物业公司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即使你没有入住,物业公司还是要为其他业主提供服务的。 不过你可以查看一下你所在地,地方政府有没有地方性的物业管理规定,如果有规定空置房屋可以少交物业费的。或者是你与物业公司协商一下,也可以争取一些优惠政策。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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