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 1、还款人变更需要到银行申请,然后签新的合同后,银行和你们夫妻去房管局(也可以委托银行去,看当地房管局是否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变更主合同的手续,把基本的证件都带上就行了,变更后在债务上是没有太大的变化。 2、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变更借款人。由新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新贷人资质,再到贷款银行核实,很麻烦,不建议更换,如果只是变更还款人的话,可以打协议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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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是不行的因为当时金融机构在审核主贷款人的贷款材料时,是已经把主贷款人所提供的共同还款人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考虑进去了的,但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对主贷人是审核比较严格的,结合主还款人以及共同还款的人综合条件以后,才选择的贷款发放,所以一旦现在要变更一个共同还款人,金融机构有权利怀疑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以后才要求变更还款人的名字,这个可以界定为骗贷行为,金融机构是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如果在没发放贷款前就申请变更名字,那个是随便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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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什么要求,就算两个人是普通的朋友关系都是可以申请购房贷款的,不过要提供两个人的婚姻证明,如果其中有一个人是已婚的那么需要夫妻双方两个人都来签字,如果两个人都是单身的那么提供单身证明就可以了,什么购房贷款资料如下: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有几个人就提供几个人的资料,其中有人结婚的话需要结婚的那个人的夫妻一起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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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对于已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如再贷款仍可享首套自住房待遇,利率可酌情下浮。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以前购买过房产,并已将贷款全部偿清,那么再次购房时仍可视作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这一标准的确定,对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人显然是有利的。   其次,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的参考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在其它住房中使用到了公积金贷款,没有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或是贷款已经结清,那么他在贷款购买新的住房时,仍可依据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来执行。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推出《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此列。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有关政策还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相对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市场风险要低于商业贷款。   另外,基调中确定在认定“第二套房”时,使用“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   按照政策应该是利率1.1倍和首付30%,现在不少地方的银行没有严格执行二套贷款房的政策,二套贷款仍然可以7折或7.1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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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放贷,只要不是积资,而是自己的钱,放贷的息钱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民间私人借贷。但一定注意放贷收不回的风险,最好是借方以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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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时可以选择其他人作为共同贷款人,也就是主贷人和次贷人。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1、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2、此外,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3、朋友合伙买房办贷款的时候可能会麻烦一些,部分银行对没有亲属关系的两人购房放贷会相对谨慎一点。如果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有问题,找一家政策宽松的商业银行,可能相对容易一些。联名贷款需分主贷人和次贷人,共有人之间还款能力的不同,也容易对房屋产权归属造成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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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济南房贷二次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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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给您以下2次房贷条件建议: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通知》中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借款人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借款人,执行2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人,继续执行3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而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5折来计算,这一政策也没有改变。因此对于首次置业的购房者来说,几乎没有受到调控政策的影响。 作为本次调控房贷新政的关键环节,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牵涉到了诸多具有改善需求的自住型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据悉,“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达成共识,并已确定下基调: 首先,对于已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如再贷款仍可享首套自住房待遇,利率可酌情下浮。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以前购买过房产,并已将贷款全部偿清,那么再次购房时仍可视作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这一标准的确定,对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人显然是有利的。 其次,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的参考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在其它住房中使用到了公积金贷款,没有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或是贷款已经结清,那么他在贷款购买新的住房时,仍可依据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来执行。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推出《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此列。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有关政策还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相对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市场风险要低于商业贷款。 另外,基调中确定在认定“第二套房”时,使用“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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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只要是担保,就已经承担了债务的连带责任,事实上,如果到时借款人违约,担保人是必须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也就是代借款人还款,到时,银行并不会对担保人说,你只承担多出来的150元的保证,这就是担保人的风险啦. 另共同还款人,其实应该也是房产的共有人,承担每月按日供款的责任,担保人只是在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时,方需承担债务。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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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是首套房贷款,那么您最多可以从银行获得房屋总价七成的贷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二手房,那么房屋总价指的是评估价而不是市场成交价,而评估价通常要比市场价低,第二,七成贷款是您能获得的最高比例的贷款,因为目前银行贷款额度紧张,已经有部分银行将首套房贷款成数提高至六成,您在贷款时要多询问几家银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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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第一债务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他们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盖手印,同借款人债权、债务、义务同等。    第二债务人:共同还款人,为贷款申请表上参与还款人中除主贷人以外的其他人。在借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人处签字,同时为借款人向债权人出据《共同还款承诺书》,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银行才可以直接追索共同还款人。    第三债务人:借款担保人,必须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字盖章。如果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都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保证法律关系的成立是以当事人明确的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它是保证人基于与债务人的特殊关系而承担的一种单务、无偿的法律责任,不享有要求对方对待给付的请求权。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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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贷款人一般是无法更改的,如果同意更改事实上是借贷合同主体的变更了,银行贷款是审查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的。是问的意思是不是房子有贷款想出售?如果这样,你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流程,新的买房人也是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的。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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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下仅供参考 一,国家规定,个人只能有两次贷款,禁止银行向个人发放第三次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贷款不封顶,公积金贷款有封顶(需见公积金缴存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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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是小金额短期逾期的话可以找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来抵消逾期给您贷款审批所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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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你是主贷款方;你媳妇是共同贷款人。只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按照一个人计算。但计算还款能力时可以增加你的月供。以后你媳妇有公积金了,还可以用她的公积金还贷款。希望对你又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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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组合贷“与商业贷款各有利弊,借款人需要结合自身贷款情况制定相应的贷款策略。公积金组合贷“可以使购房者在公积金贷款不够的情况下用商贷补齐;首付压力相对小;还款方式较灵活,因为公积金部分可选自由还款。但“公积金组合贷“也有劣势:1.公积金中心一般只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了协议,借款人选择银行、贷款产品、还款手续等有一定程度的制约性。2.组合贷中涉及到了公积金与商业贷款两种贷款,需要按各自的流程进行,比纯商贷与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长。3.组合贷中两种贷款费用是分开收取的,借款人可能会增加贷款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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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手房和二手房)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仍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房产为抵押物,在该房产抵押价值大于原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内再向银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的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原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发票;   4.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6.原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和最近三期的还款账单;   7.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   8.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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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看逾期还款的时间长不长。一般来说,逾期还款超过90天,虽然只有一次,也甭想贷款了。因为,逾期还款的时间长了,贷款机构就会认定持卡人或借款人,是恶意逾期还款。 再者经济允许,可以办理提前还款,把贷款全部结清,然后和银行协商,请他们帮你出具一份不是恶意拖欠的证明,你可以到人民银行请求更正记录,或者在结清贷款两年后再办理其他信贷业务,这样信用记录里就不再反映你的不良记录了。如果银行给你出具了证明,即使人民银行不更新记录也没关系,你拿着这份证明到其他银行也会给你办理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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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1、还款人变更需要到银行申请,然后签新的合同后,银行和你们夫妻去房管局(也可以委托银行去,看当地房管局是否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变更主合同的手续,把基本的证件都带上就行了,变更后在债务上是没有太大的变化。2、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变更借款人。由新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新贷人资质,再到贷款银行核实,很麻烦,不建议更换,如果只是变更还款人的话,可以打协议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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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下是房贷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查询1、买房子后需要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银行放款后会通知贷款人还贷的,办理贷款流程如下:2、贷款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到银行;3、签订贷款合同后缴纳工本费、公证费;4、银行会审核贷款人的情况后放款;5、银行放款后会发短信或打电话提醒贷款人什么时候是还款日;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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