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丢了必须补齐后才能办理过户的。丢了必须重新补办。补办之前要挂失登报如果只挂失房产证不挂失土地证稍微慢点大概3个月如果房产证土地证一起挂失大概1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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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业主合法占有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件,房产证丢失并不是一个大问题,是可以补办的,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是先去交易中心查册,然后开具登报证明,登报期满后,去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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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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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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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了必须补齐后才能办理过户的。丢了必须重新补办。补办之前要挂失登报如果只挂失房产证不挂失土地证稍微慢点大概3个月如果房产证土地证一起挂失大概1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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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仍可以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若已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法律对购房者具有保护,及时购房合同及收据丢失,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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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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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失一定要找正规的报社进行声明,否则可能会发生被盗用的法律风险。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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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再按揭应该怎么办理: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就多了一个姓名了。4、当然,产权的变化肯定是要经过抵押权人的认可,并在银行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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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簿丢了,可以申请补办。 原则由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如果户主去不了,可以写出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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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动迁房是可以买卖的,根据拆迁安置协议或配方单能确定房屋产权归属。购买这类房屋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需要哪些人在合同上签字。购买这类房屋肯定是有风险的,比如房东迟迟不配合办理房产证,但这类房屋房产证怎么办,本律师认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可以在办理过户时再办理房产证可能对买家会更有利。对后续办理房产证事宜作出特别的约定并由买家保管办理房产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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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委会说明,然后让村委会出具证明,再到房管所补办挂失手续后重新申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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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宅基地证丢了可以去补办,但是对于别人来说也是废纸一张。 1.首先明确,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随房产继承而继承. 2.如果办理了房屋产权证,那么遗失宅基地证书没关系的,直接凭产权证即可办理相关继承,过户手续. 3.如果没有产权证,凭当初建房用地审批文书即可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宅基地证书. 4.如果审批文书也没有,那么到当初建房用地审批机关或档案管理部门(指有关材料已移交地方档案馆的情形)将它复 印出来,再补办宅基地证书. 5.产权是已故父亲的,那母亲还健在吗?应该是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姐妹的话,你也只能继承一半中的 一半.要办到儿子名下,还得母亲的同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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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可以申请补办的。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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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着产权人身份证(本人)和房产证复印件去房屋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办事大厅即可办理。 补充:什么是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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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再补一个的,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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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只有发生法律纠纷才有可能用到房产证收据正常情况下,收据只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有用。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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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失了及时补办,流程如下: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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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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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的,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建议你找找,没有的话,可以补签合同以便于顺利办理房产证。 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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