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产证的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是两码事。2.没有使用年限的说法。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住宅土地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最高出让年限是70年)。这样可以理解为房产证的使用年限为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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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般办理房产证是在交付业主房屋钥匙后的一年之内,这在购房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您可以详细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如果您的购房合同规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已过期,您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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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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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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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的房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只有土地是有年限的,一般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如下: 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相关部门到小区来评估,查看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继续居住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国家会回收土地并给予住户补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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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分布区域有:农村集体用房,自建房屋、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明,但整栋房屋只能办理一个房产证,不能按套或按层分别办理多个房产证。通过非正当途径办的商品房产证是无效或说是存在很大潜在风险的,最多只能向他人证明这套房子属于你的而已;但涉及政策方面时是不会给予承认的,如银行抵押、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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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如下: 1、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2、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4、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据此来看,这一规定避免了由谁去申请,审批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对“有产者”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这解除了城市普通百姓心头的一大顾虑,即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会被国家收回。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看好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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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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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若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冲突,应予以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2、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批准续期申请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上附着的房产,根据收回时的参与价值给予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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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带好购房发票及复印件,预售合同及复印件(好像只需要其中几页,我是在交易中心复印的,就2块钱),本人身份证原件(预售合同上当时写几个人就带几个人)及复印件至少3份(交易中心可复印,每张2角吧)。如当初在物业缴纳过维修基金的带好收据。 2,到开发商处(即售楼处)领取委托出,房屋交接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开放商会把需要的全部给你的) 3,如在物业已缴纳过维修基金的,凭缴纳收据,换领维修基金收款凭证。 4,准备齐以上材料后,如果是缴税的那可以当天去交易中心26号窗口领单子填写办理,如果是想缴税和小产证同时办理的,那需要房屋交接书出来后24小时,等交易中心网上收到信息后才能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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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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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该房产属于什么性质?乡产房(由乡镇房产所有权证即乡镇开发房产)还是使用权房(即农村自建房)?有无审批手续(即准予批建,如没有,属违章建筑更不能买,随时会被拆了),其次,你的父母户口是不是与该房产属一个行政村下,如不是,则该房产永远过不了户。且不受法律保护,如涉及诉讼,则买卖房产合同无效,其结果是各自返还财产与房屋。无效合同中任何条款皆无效,包括违约金等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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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永远归产权人所有。但是房子是依附于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即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和现在拆旧城一样,收你房子,赔偿你房屋的价值,但是是不含地价的。再不济,政府没想收回土地使用权,那最多再向你收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你也可以理解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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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永远归产权人所有。但是房子是依附于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即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和现在拆旧城一样,收你房子,赔偿你房屋的价值,但是是不含地价的。再不济,政府没想收回土地使用权,那最多再向你收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你也可以理解为房产税。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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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再按揭应该怎么办理: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就多了一个姓名了。4、当然,产权的变化肯定是要经过抵押权人的认可,并在银行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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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到期了的处理方法很简单的哦: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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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再按揭应该怎么办理: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就多了一个姓名了。4、当然,产权的变化肯定是要经过抵押权人的认可,并在银行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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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永远归产权人所有。但是房子是依附于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即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和现在拆旧城一样,收你房子,赔偿你房屋的价值,但是是不含地价的。再不济,政府没想收回土地使用权,那最多再向你收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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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产权到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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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你怎么整都会有纠纷的可能性,因为你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能证明这房子是属于你的。好是让建筑队和开发商要求去给这个房子办理下来房产证。当然前提是开发的这个房子是有五证的,如果这房子压根没有五证的话想办也办不下来。这就俗称小产权房。即黑户!如果没有房产证建议你还是不要买了,这样的房子不安全。如果人家房产商来收房你没有证据人家有权收,当然这是有五证的房子才行。如果这房子压根小产权那不我这房子不是你的,开发商其实也没有权对这房子,国家如果要规划这块地拆你的家你没有脾气,政府如果给你点钱算是开恩了,如果不给你钱强拆你也没有办法。因为你这房子本身是违法的。所以你好要买有房产证的房子。否则其它的什么房子买卖证明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他签了字也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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