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从发证之日算起,而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如下:   1、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2、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4、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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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国外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45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5年。综合或者其他地50年。 商住两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按商用或者综合用地确定即40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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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大部分国外产权一般都是永久地契。这个是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同。 国外大部分是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基础就是个人财产至高无上,这个是明文在各国的宪法中重要位置的,所以作为自由财产的土地和房产就没有什么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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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麦买房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买产权,买下后房子就是你的,产权是无限期的。但是如果是公寓的话,那该处地皮可能是你和你楼上楼下的邻居共有,如果是house那当然就都归你所有了。但是每年要交产业税,是当年房屋价值的一个百分比,一般1,2万左右。另一种是你没有产权,有无限期的使用权,有一个组织在管理这个社区,最后的产权还是他们的,但是他们不能随便要求你们搬走。每个月还要交一定量的"房租",但是相对同等条件的其他房子这个房租很便宜,还经常会包括水费或者电费或者其他费用。这个组织每年会请公司来做资产评估,然后告诉所有住户结果。两种情况,第一种价格会高一些,一般是同等条件下第二种房子的两倍。所以一般没决定在丹麦长住或者存款不多的都买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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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小产权房不被拆迁,就可以长久居住;但如果小产权房在支付土地出让金变成大产房后,使用权最高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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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2、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3、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4、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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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外房产都是永久产权。首先 产权是包括两部分的 一部分是土地权 一部分是建筑物权。根据土地所有制度不同 。一般来说西方国家土地是私有制的,所以如果在国外买房的话,土地权部分如果是完全购买的话,土地是购买人所有,这个一般来说是永久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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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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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房产产权是: 1.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2.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大产权房即“小产权房”的相对词,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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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如下: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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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大产权房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出让时间来确定,有的70年,有的50年。小产权土地使用年限没有确定的时间,可能随时终止。 因为小产权房是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本来就不允许买卖,因此法律不保护这些房子。如果村集体想收回土地,随时可以到法院,申请取消违法合同,而法院肯定都会判村集体胜诉。这样,业主随时被人家收回房子,并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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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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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房子产权是理论上是永久的,50年以上的老楼,政府会强制让业主维修。但是每个单位的地皮是向政府「租」借过来的。每年要向政府交地租。每种房子的租期不一样,如果97年以前落成已到期的,租期续到2046年,97以后落成的,租期有70年。到期后,政府不会拆你的房子,只会加地租及重新厘定租期。买香港的房子,最重要是要到地政署「查册」就是查房子的过去及现在,上面清楚注明房子的政府租约。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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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宪法中,财产是属于人民的。虽然现在也承认一定的个人财产,但是很多重要的资源还是属于国家人民的。比如土地,中国分为最主要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以及其他的,没有私有土地。大部分使用的就是国有土地,而现在所说的买地都是买土地的使用权,既然是使用权就有年限,所以就有住宅70年,办公厂房50年,商业40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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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麦买房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买产权,买下后房子就是你的,产权是无限期的。但是如果是公寓的话,那该处地皮可能是你和你楼上楼下的邻居共有,如果是house那当然就都归你所有了。但是每年要交产业税,是当年房屋价值的一个百分比,房子是商品,只要你出资买下,缴纳税费,办理完毕房产证明。不管是哪个国家,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 中国也一样,住房产权没有期限,都是永远归你。 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中国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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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车位是属于物业的,个人是没有产权的,只能是个人买的,买多少年就可以用多少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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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是私有财产制,没有所谓的“房子产权多少年”的问题。房子产权是你的就永远是你的,直到你卖掉,没有什么70年到期的问题。这个是中国才有的,其他国家都没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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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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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深圳市现在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的产权,但是新的物权又规定凡是住宅性质的用房,是无条件续期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的产权一般以50年为标准,少有的则在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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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他项权证不是能办理几年的问题,而是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质押或其他用途等,质押银行给贷款或其他用途期限多少年,那么银行就拥有质押的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举个例子,们做房贷,贷25年,那么的房产就被抵押给放贷银行25年,放贷银行拥有的房产他项权25年,如果提前还清贷款,从还清的那时起,就可以收回房产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债权人或其他利益方对的房产、地产拥有的他项权如追偿、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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