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申请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5.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已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两年内申请。   7.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   8.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还清贷款本息之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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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申请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5.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已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两年内申请。    7.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    8.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还清贷款本息之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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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职工住房抵押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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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在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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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市直最高30万元,东胜、准旗、伊旗最高20万元,其他旗最高15万元;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市直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旗区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 3、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市直贷款额度最高8万元、旗区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装修贷款每平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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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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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商银行有配套住房装修贷款最高贷款金额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装修总价格的80%;②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配套住房贷款房产成交价格或评估值的20%,且住房贷款与装修贷款之和不超过房产成交价格或评估值的80%;③采用自然人担保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配套住房贷款房产成交价格或评估值的20%,且住房贷款与装修贷款之和不超过房产成交价格或评估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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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行已对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的利率5年以下(含5年)降至3.75%,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至4.25%,下调利率,对贷款买房有着刚性需求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利好,在很大程度上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及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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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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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申请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5.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已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两年内申请。    7.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    8.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还清贷款本息之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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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机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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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贷款房的购买流程是: 1、申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属中心或各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初审、复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复审。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五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批: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准予贷款的,相关当事人在两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4、签字:申请人及配偶、保证人、抵押人按规定签订借款、担保、抵押合同书和委托代扣协议; 5、放款:相关合同签订完后,管理中心向贷款受托银行逐笔出具贷款通知书,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售房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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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书。 (二)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三)管理中心对材料齐全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准予贷款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在两日内,按照规定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委托代扣协议。 (五)相关合同签订完后,管理中心向贷款受托银行逐笔出具贷款通知书,并将贷款资金逐笔划至在贷款受托银行处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尚未付清款项的,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借款人单位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已经付清修建费用或付清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所在单位账户或个人资金账户内。 当申请贷款的金额已超过当年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当年不再发放贷款。管理中心可以办理申请人预登记手续。并在下一年度按先后顺序优先发放,贷款的有关政策按受理时的政策规定执行。 二、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包括一年缴存一次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期可视同连续缴存期累计,满一年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补缴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清贷款半年后,购买自住住房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有两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的职工,三年内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宽限至两年。 5、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六个月内申请。 6、装修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市直最高贷款30万元,东胜区、准旗、伊旗最高贷款20万元,其他旗最高贷款15万元。每年贷款额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高于住房价款或评估现值的70%比例; 2、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 3、不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可支配收入的60%; 4、有关贷款额度的其他条件。 (一)具体贷款额度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市直最高30万元,东胜、准旗、伊旗最高20万元,其他旗最高15万元;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市直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旗区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 3、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市直贷款额度最高8万元、旗区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装修贷款每平米500元)。 (二)贷款期限 确定贷款期限,应参照贷款额度、提供的贷款担保、偿还贷款能力以及剩余在职工作年限确定。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信誉良好、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借款期限视具体情况可延长一至五年。 贷款3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20万元以下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5年。 (三)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下年1月1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应的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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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条件有: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的。 (三)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五)购买二手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在税务局开具契税税票后的两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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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具体条件,建议您到所在城市的住房管理中心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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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为25万,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总价款的70%,经济适用房或普通自住商品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所购房总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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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公积金提取条件: 1、建造自住住房的。 2、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6、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8、租房。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享受低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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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申请贷款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   5.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已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两年内申请。   7.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   8.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职工及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还清贷款本息之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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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好如果你用公积金做贷款就没有最低一说都是年以上执行%的年利率如果你要是选择商业贷款你可以问问像交行中行建行之类的银行能不能给你到折的利率就是%这是目前为止苏州地区最低的利率优惠了不知道你打算贷款多少年所以没有办法去算月供你可以使用房贷计算器来算算。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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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房产贷款流程: 1 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 向银行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书 3 银行考核你的资料,会电话核实你的信息 4 银行同意批贷,你与银行的人一起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手续 5 银行拿他项权证,放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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