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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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查询办法一般是有以下几个: 1、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公积金中心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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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号,公交:,6路,,103路,,107路,,106路,在青藤苑酒店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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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公交路线:515路,517路,518路,520路,651路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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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符合支取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业务大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受理:1、提取要件2、“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3、与个人公积金开户行一致的本人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见备注)审批:审批人对已受理的支取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由主任审批,审批后转受托银行。转入个人银行账户:材料受理当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受托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备注:申请人可通过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开立银行并提供同一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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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以下几个: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期间的贷款本息总额。 4、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期间的贷款本息总额。 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本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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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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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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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部队军官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结婚证件);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借款人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5)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有关购房自筹资金证明,如购房定金收据等;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借款人持以上所列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个贷科对借款人的证明材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考察,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任职单位、收入、月还款占收入比、评估价值、抵押率、历史逾期次数、担保情况、信用等情况签署本人意见,个贷科负责人审查后报主任审批。在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受委托银行。准予贷款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到受托银行办理以下手续: (1)将自筹资金存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的个人存款户内; (2)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 (3)以住房作抵押应当进行抵押登记,由借款人到法定的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管理中心根据与受托银行签定的委托贷款协议,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 5、受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以及管理中心下达的《委托贷款通知书》为借款人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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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问; 2、或者自行查找刚入职那几个月人力资源部门下发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卡,上面都有账号。 3、如果很不幸的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也没有留存你的账号且根本没有下发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卡,又或者你把折或卡弄丢了,那么,你也可以拿着你的有效证件(最好是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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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同时,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二、为进一步服务和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将原政策借款人和配偶一方提取公积金或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提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三、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滨州市且在滨州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须凭我中心向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关于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流水、缴存余额及缴存地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等材料。四、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下发的鲁建金字【2016】19号文件精神要求,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有关受托银行)缴纳。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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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查公积金方法: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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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具备支取条件后,填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受理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并送业务受理大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受理:   (1)、填妥的“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符合支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与个人公积金开户行一致的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见备注)。   3、审批   会计核算科对已受理的支取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由主任审批,审批后转受托银行。   4、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材料受理当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备注:申请人可通过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开立银行并提供同一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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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滨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查询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如需要输入密码,为个人身份证的倒数6位数)。 (2) 网上查询:转至滨州分行—个人服务查询。 (3) 持有公积金卡,可到建设银行刷卡查询。 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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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你好,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 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各8%提高为各12%。具体也可以去到滨州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希望帮助到你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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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滨州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途径有:   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第二,拨打服务电话,可以查询: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第三,网上公积金网站查询,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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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公积金的是方法 :   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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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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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具备支取条件后,填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受理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并送业务受理大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受理:   (1)、填妥的“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符合支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与个人公积金开户行一致的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见备注)。   3、审批   会计核算科对已受理的支取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由主任审批,审批后转受托银行。   4、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材料受理当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备注:申请人可通过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开立银行并提供同一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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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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