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不能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参与按揭的只能是他(她)自己(有婚姻关系的,配偶的公积金可以参与)。父母子女的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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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也可以写你一人或是两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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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都是只能入户主一家,就是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入谁家的。别的人可以按亲属投靠来入户(但他的户口要是珠海的),没有亲属关系也入不了,并且有人数限制,想知道确切的方法,可以问你的房子所在的公安局的户籍科。如果是外地户口想挂靠你家的话,必须首先满足珠海的入户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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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视情况而定,首先婚前的话,如果你出资写对方的名字,能证明是你付款的,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份额,但房屋法院会倾向判给对方。其次,婚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即使写的对方的名字,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也要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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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视情况而定,首先婚前的话,如果你出资写对方的名字,能证明是你付款的,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份额,但房屋法院会倾向判给对方。其次,婚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即使写的对方的名字,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也要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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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视情况而定,首先婚前的话,如果你出资写对方的名字,能证明是你付款的,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份额,但房屋法院会倾向判给对方。其次,婚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即使写的对方的名字,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也要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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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但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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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写的,写几个人都没用关系哦,可以写很多人的名字,包括不认识的都可以上证,税费是一样的,就是以后买卖是证上有多少人得名字就得多少人得夫妻双方都到场,到时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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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谁就有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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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局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子可以卖!只是卖房子的时候,必须房产证上的人到场签字(结了婚的话:夫妻双方都要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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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你咨询一下你那个地区的房管局.看这个房子是安置房,还是作为商品房买卖.如是安置房,不建议购买,需有资质才可以购买,而且规定持有满5年之后,才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如是商品房性质,就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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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如果是银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友情提示: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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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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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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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风险,你不还款伤感情,你还款可能人财两空,好好协商,最好能加上你老公的名字或者保留好所有涉及拆迁的证据以证明这些房是拆迁还房属家庭成员所有,所有的还款证明更要保留好,万一有情况至少自己的血汗钱能收回一点。居家过日以和为贵,请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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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以及购房时候是否已婚。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比如,咱俩合伙买房,一人一半出资, 房产证只写我一人名字,住房产权就是我一人所有,和你无关,前提是咱俩不是夫妻干系。 你出资,可以凭出资凭据主张对我的债权,可以要求我还钱,这个法律支持,但是和住房产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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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证, 但是过不了户,不可以在市面上交易。 只有本村的人可以相互交易。 谁要说过的了户那就是在骗你。 也不可以抵押贷款。尽量还是别买这种房,免得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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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买房时购房合同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有区别,房产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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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2、但是,也有一种例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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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有差别的。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因办理方式不同而不同。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其中夫妻间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般以房屋析产登记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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