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提取流程 提取流程 【通用流程】 网上预约提取→单位或职工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注: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房提取流程】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 【租房提取】 签订租房合同→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缴纳租金税并打印发票→网上预约提取→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贷款流程 【1】员工向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者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5】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贷款审批意见及办妥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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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就是准备好相关材料。 A.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这两样必须准备好一样。说一下,户籍证明如何办?去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即可。贴上作者的户籍证明。 能方便拿到自己户口本的,带上户口本原件即可。 C.离职证明。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D.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外来工作人员如何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2.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就去上海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请根据参考资料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寻找自己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如果不需要排队等待话,办理过程不会超过10分钟。 外来工作人员如何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步骤阅读 3.拿着第二步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取现。受理的建设银行分行,请见参考资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整个办理过程,作者经历了大概半个小时,因为前面已经有4个人在办理。 另外准备好一张建行卡号,当场就会把公积金打进你提供的建设银行账号。 公积金支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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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哪位知道?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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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有卡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申请人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无卡购房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三)异地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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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首先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a.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b.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c.发生这些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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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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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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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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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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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程序: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到本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否则不予提取。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书》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在《申请表》、《申请书》上分别加盖单位公章、银行预留印鉴。   (三)公积金中心审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准予提取。不准提取的,收回《申请表》,退回申请证明材料;准予提取的,由接件人、贷款管理员、审批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提取审批专用章,交给提取人本人。   (四)到受委托银行提取   职工持公积金中心审批盖章的《申请表》和《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出示本人(或代取人)身份证件,经银行业务人员复核后,提取方式为现金的,银行即时支付现金;提取方式为转账的由银行附转账票据转账,并退给提取人一联提取回单,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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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2、身份证复印件;??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每月20日之前大家可将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送到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处,月底办理完毕。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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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的需要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2、经中心批准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划转手续;3、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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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2)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若非没有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因而被公积金中心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对以后回来深圳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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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目前成都公积金可以用于买房、租房、装修。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您可以去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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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每月20日之前大家可将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送到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处,月底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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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理指南。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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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卡激活方法1、集体代办。当您拿到联名卡后,请首先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密封完好。确认完好后,请您本人持本卡、身份证及密码信封到全行任意网点柜台激活卡片,并设定查询和取款密码。如发现密码信封破损或被拆开,请立即与银行联系。2、个人代办。若是个人代办,您可以通过95555电话自动语音,自助查询终端和柜台办理激活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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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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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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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最高15000元)。 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3、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温馨提示:住房消费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②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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