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网上查询: 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二、拨打自助查询: 职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同时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 三、人工咨询电话: 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3.投诉电话: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四、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五、银行卡(存折)查询: 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六、银行电话查询: 职工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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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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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查询公积金方法: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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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山西太原建设北路235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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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注册地址:太原建设北路235号0351-35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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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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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是:1、基本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2、出境定居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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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山西太原建设北路235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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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只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仅的自住住房。(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住房保险,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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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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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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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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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山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当年的缴存的利率是1.5%。五年以下是2.75%。五年以上是3.25%,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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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山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当年的缴存的利率是1.5%。五年以下是2.75%,五年以上是3.25%。 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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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公积金个人查询方法: 一、网上查询: 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二、拨打自助查询: 职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同时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 三、人工咨询电话: 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3.投诉电话: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四、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五、银行卡(存折)查询: 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六、银行电话查询: 职工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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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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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山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凡是符合上述情况中的一种或几种情况的朋友都是合格的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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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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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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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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