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验收楼主你好,建筑验收当然得请这方面专业的团队来验收了,这一般都是建楼的工程部所属的任务我们不需要知道这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建筑验收要看你的房子的质量过不过关,他抗不抗震,而且它的里面的水暖做的是不是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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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时,应查验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4)竣工图; (5)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证书、 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 (6)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 名单 2、工程验收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 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验收,应成立有验收、建审、监督、战训等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织,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3、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报后,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签 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选址、方案可行性论证或初步设计审查会的人员应 将所提意见填入《建筑工程前期审查意见记录表》。 5、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后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专人进行技术总复核。 6、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从收到全套设计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当在20日内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 家论证的, 可以延长至30日。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 即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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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竣工验收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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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标准条文也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 2、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执行的原则是谁严格执行谁。 3、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地方标准可以见各地方建委网站,以其发布的为准,或上国家建设标准网(建设部标准司发布)。北京地区有DBJ和D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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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备案机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结合武汉市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将备案文件报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经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从以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不难发现,建筑工程竣工后从施工单位自检,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组织验收,到最后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备案,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因此,建设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工程验收工作中唯一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法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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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1、审查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范例2-2-1);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自动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填写 该表是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书。它是请示性文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它由封面部分、正文部分、表尾部分三部分组成。 封面部分: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申报日期和填写说明等内容。 正文部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竣工自验情况说明。 填写注意事项: ①建设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名称,工程名称必须准确。 ②编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填写,申报单位不填写。 ③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涂改,并要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的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范例2-2-2~3)并送达申请人。 (1)同意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的填写要求 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部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建设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组成。 正文:由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和审查结论组成。 尾部:包括出具凭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出具凭证日期和申报人、受理人签名等内容。 填写注意事项: ①文书标题必须明确,是受理还是不予受理。 ②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法定名称。审查结果必须明确。需要补正的材料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③必须有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 (二)交办 受理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交办给验收主责承办人。 (三)组织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灭火战训和建设工程审核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四)综合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消防验收负责人应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进行汇总,作出综合评定结论。 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的需要复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上次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 (六)局部验收办法 对于大型的建设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局部验收。 ①局部验收的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形式和要求; ②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③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④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⑤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七)拟定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八)审批 消防验收人员将拟定的验收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九)制作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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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的规定是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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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验收时可以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最主要的是达到设计要求,验收规范以上述第三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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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 1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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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区吧的不同,看你说的是那个地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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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施工临时设施的拆除情况;   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建筑/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少数地区会要求检查绿化指标的执行情况);   单体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   市政规划验收:市政规划验收可以在整个小区全部竣工时一起验收,一般分期开发的工程项目,可不进行市政规划验收(少数城市例外);   缴清报建的有关费用(避免拖欠缴费,导致市政、配套等规划未来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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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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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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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国家对建筑施工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从法律上来讲,主要就是《建筑法》和《合同法》,下一个层面有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然后是有许许多多规范,有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然后有更多更多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范规定有在不断的更新,政策性条文有有时间性和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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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沈阳蚂蚁装饰为您解答: 一般分为: A册:质量计划资料;(开工、复工、竣工报告、强制性条文,验收表、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B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隐蔽、检查记录、技术交底) C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复试检测报告) D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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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房程序:查看两书一表一数: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自己可实测套内面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查看两书一表一数: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自己可实测套内面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二、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必要时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摄像机或照相机调好日期记录证据)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留存、交房代表签字的验房问题备案单。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实得面积减少,吃亏的还是业主)。   三、房屋完好。交接钥匙后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交合理费用(物业管理费[应有市物价局批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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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专门验收机构(有关部门成立的),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评估验收。 组织验收 验收需要经过四方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要到有关部门处登记备案。 交付使用 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未验收而交付使用(视为合格),建设方丧失质量抗辩权;丧失以质量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权利,但不影响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履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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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如果是问验收步骤的话肯定先是初验然后终验啦,初验一般来说是由总监组织的,初验合格后,由业主组织终验,终验一般来说是需要当地质量监督部门(也就是质监站)参与的,各方对工程建设项目实体进行检查,还有工程档案资料,参与各方,包括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作出验收意见,一般来说,质监站是作为监督方来参与的,主要是监督验收程序、验收参与各方的资格,与会各方如果对验收意见统一,没有异议,那就是验收合格了,当然需要签署竣工验收鉴定证书,当然这是按正规程序走,谁都知道现在搞工程的,很多都是形式上的东西,内在的猫腻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资料验收,这个是最后是需要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来说的话包括施工过程资料,质量检测评定资料、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书,还有竣工图吧,这个也是重要的一环,资料验收不过,可能是不可能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合格,就是结算啦,大体就是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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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常用规范及验收标准: A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B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F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I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K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L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M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N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O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P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Q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R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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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准备:自检,向提交监理验收申请,查你的合同、图纸,然后对照现场实物验收查你的施工资料、物资资料、材料试验报告等,各相关单位、人员到齐。对建筑进行全面的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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