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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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款项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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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日 竣工验收10% 当天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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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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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本如下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 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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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午8~12,下午2~6点。   具体允许的时间需要咨询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第110号)规定,在进行装修前,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管理协议,协议中会包含装修允许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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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低、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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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家庭装修合同范本: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地方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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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的室内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如发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室内装饰设计资质等级:_____室内装饰施工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___楼 _____室。 3、住宅建筑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厨_____卫_____阳台 ,套内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 其中费用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_____%。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7、工期: 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 _____个日历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____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元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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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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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编号_____ 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的室内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如发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室内装饰设计资质等级:_____室内装饰施工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___楼 _____室。 3、住宅建筑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厨_____卫_____阳台 ,套内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 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 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本工程由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可先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再由甲、乙双方共同复验。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一《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 11、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12、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13、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付清竣工款以及最后尾款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向甲方开具税务统一的发票。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五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5)甲方如需工程质量第三方监理的,可请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室内装饰监理专业委员会下属监理企业提供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权威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需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可委托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测检验站监督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________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____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元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______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元,工期顺延。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中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赔偿。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二:《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第三方鉴证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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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参考下面的: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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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海苏润室内装璜有限公司 地址:宝山区水产西路745号 2:中信室内装修工程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18号和一大厦16层1608 个人觉得服务不错,而且价格也不贵,另外就是人员态度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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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家庭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房型_____房____厅_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人工费:____管理费:____,设计费:____垃圾清运费:___,税金(3、41%):___其他费用: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彰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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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上海市家庭装饰企业有:明日装饰有限公司、腾达装饰有限公司、通达装饰有限公司、西保装饰有限公司、雅天装饰有限公司、华清装饰有限公司等,这些都是比较出名的装饰企业,可以放心的选择。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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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以下是我写的合同样本中的一部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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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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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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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 年 4 月_ _日至 XX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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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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