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购买时间不超过一年的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副本(一年有效期)。(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一年以内的付款凭证;房改房须提供正式的发票;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二手住房的支取须带证件: 1、过户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一年以内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还贷支取须带证件(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尚未还清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借(贷)款凭证、近期还款单据或还款存折,关联银行卡扣款的须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显示贷款余额的单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资料需要 (1)身份证;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提供当月租住地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具的无住房证明; (4)房屋出租管理机关的登记凭证。
    已有 1 个回答
  • 买房提取公积金需带以下资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房产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盖公司公章) 5.身份证 6.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现在公积金不能直接提现,只能转到你其他银行账户里) 离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以下资料: 1.离职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身份证 4.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建房提取: 1.土地使用证明 2.购买建材的发票/收据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4.身份证 5.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金的提取需要的资料: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 (二)离休、退休的;   5、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 (四)出境定居的;    7、(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能帮到您 谢谢 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希望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已有 3 个回答
  • 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避免太少了还去取, 等于也拜忙活了。 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 比如本人在长沙的, 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 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 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 或者是空着 。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 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 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 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了。
    已有 4 个回答
  • 广州提取公积金资料需要准备 买房提取公积金需带以下资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房产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5.身份证 6.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现在公积金不能直接提现,只能转到你其他银行账户里) 离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以下资料: 1.离职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身份证 4.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建房提取: 1.土地使用证明 2.购买建材的发票/收据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4.身份证 5.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提取类型: 一、职工购建房提取: 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提取额度及次数: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度。
    已有 3 个回答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 1、购房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所鉴证)或房产证; 2、户主身份证; 3、本人户名广州地区的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5、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 如果是夫妻两人名义购房的还需结婚证。
    已有 4 个回答
  • 首次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有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已有 7 个回答
  • 广州提取公积金资料:20、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有 3 个回答
  • 宁波公积金提取资料: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以上几种情况所带证件不同,请对应。 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包括: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已有 3 个回答
  •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谢谢喔
    已有 3 个回答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需要购房合同,房产证,结婚证(夫妻共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次提取不需要),完税证明。 一年后可再次提取,并可办理自动提取,以后就每年自动到公积金卡上了。
    已有 3 个回答
  • 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可以上公积金网站了解或咨询。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九)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职工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税费交款凭据。 配偶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十二)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备注:须到区(县)级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