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分中心 地址:杨舍镇人民中路5号 常熟分中心 地址:虞山镇海虞北路36号 昆山分中心 地址:开发区前进东路586号 太仓分中心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吴江分中心 地址:开平路789号金城大厦二楼 吴中分中心 地址:吴中区天灵路98号 相城分中心 地址: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 热线:12329 姑苏分中心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虎丘分中心 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号, 新创大厦一楼(门朝运河路) 盛泽管理部 地址:盛泽镇舜湖西路2099号
    已有 4 个回答
  •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已有 5 个回答
  • 没有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 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交资料,并进行取款。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  一、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二、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三、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执行期限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已有 3 个回答
  • 1、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2、 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公积金长期未用有补贴 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市拟于2014年3月1日起对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补贴(不含工业园区)。补贴对象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5年以上(含5年),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前,从来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5年以上(含5年)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 案例详解补贴金额咋算 补贴金额,则是按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时的账户余额乘以补贴比例进行计算。补贴比例根据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未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含5年)至10年的,补贴比例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举例:职工章某,2008年11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当月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如该职工在2013年11月之前办理销户提取,则不能享受奖励补贴政策;如该职工在2013年11月之后办理销户提取,且在缴存期间既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发生公积金提取行为,则可以享受到第一档的奖励补贴。如其销户时账户中有10万元公积金,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10万元×[4.75%(现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85%(现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900元。 第二档:未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补贴比例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与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举例:职工李某,2003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当月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如该职工在2013年12月之后办理销户提取,且在缴存期间既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发生公积金提取行为,则可以享受到第二档的奖励补贴。如其销户时账户中有15万元公积金,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15万元×[4.75%(现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85%(现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275元。 据测算,此政策到目前将涉及78万市民,奖励总额达6000多万元。其中5至10年未使用者有50万人,10年以上未使用者有28万人。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 一些大型城市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放宽提取条件,扩大惠及面。与此同时,深圳市从2010年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2013年9月,累计归集总额687.29亿元,累计提取177.60亿元,占归集总额的25.84%,远低于全国其他大型城市。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如果用于装修,需要附上装修合同,和正规发票,能够给予这些条件的,只能是正规的专业装修公司。试问:现在正规的装修公司能有多少个,就算有,他们的装修报价你能承担的起吗?所以,基本没有人使用公积金来装修房子。但是公积金提取是另外一会事,只要你在购买新房一年内,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是银行按揭的,可以每年提取规定的份额,(不会让你全部提光公积金),如果是一次性全额购买房产的,就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就算日后公积金积累多了,也不能根据此次房产购买来继续提取。
    已有 1 个回答
  • 首先要下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好后找单位签字盖章,其次到银行打印还款清单,第三带上你的身份证,贷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就可以提取了
    已有 2 个回答
  • 1、购房一次性提取流程 适用范围:1.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参保人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员工(包括原A类员工)转为参加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员工或转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申请人带齐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中心将信息录入系统,出具《购房一次性提取确认表》,申请人填写签字——中心按申请人确认内容录入系统——申请人持社会保险(公积金)卡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2、非住房业务提取流程 适用范围:(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2)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所需材料:(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公积金会员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下岗、失业证明。(2)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公积金会员卡以及下列证件之一: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
    已有 5 个回答
  • 可以提取公积金,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2017年苏州公积金提取有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地址:姑苏分中心服务大厅(干将东路877号) ,满足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租房提取;还贷委托提取;还贷提取;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已有 3 个回答
  •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外地买房苏州公积金提取材料有; 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书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已有 1 个回答
  • 据我所知第一步: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第二步: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提取材料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5、租房提取材料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已有 2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