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政策如下: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贷款还款能力的认定。取消借款人收入证明,可以系统内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收入;也可提供工资表以每月实际收入核定家庭收入。2、个人征信的审核。个人征信记录由原来的近三年内连续3期或累计6期有恶意欠款行为的不予贷款,调整为近二年内连续3期或累计6期、金额500元以上有恶意欠款行为的不予贷款。市中心、分中心及管理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借款人征信审核。个人信用承诺及征信报告应附在贷款档案里。希望可以帮到你。 3、共有产权人购房贷款,主贷人房屋产权所占份额不得低于30%。共有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产权份额不得高于50%;高于50%的,主贷人办理贷款时需扣除未成年人产权份额。 4、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取消二手房贷款需要的原房产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取消已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商转公”需要的购房合同。但均需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5、二手房屋价值的认定,以购房增值税发票价格确定房屋价值。 二、关于公积金提取1、购房提取。共有产权人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提取人所占产权份额,不足部分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加上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含房价及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先提取借款人的公积金,不足部分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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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上海的政策,你已经又一套房,再买房算第二套。 如果你把你的名字从父母的房产证上去掉,就算一套。 二套房首付60%;公积金或商贷利息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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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一、实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一刀切,改为梯级式。即根据购房者买的房屋面积大小,分三个梯次来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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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要求: 1、单位或者个人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2年以上(年限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不过差不多就是个1、2年的样子) 2、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有房一族,就不行了) 3、收入证明(购买人的收入证明,贷款的月还款上限取决于购买人的收入证明所开居的金额的一半做为标准) 4、二手房,首付要一半 5、购买的二手房必须是合法的,要有房产证的 6、看样子您只能个人贷款购买了,按照您的工资决定月还款导致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15年,公积金贷款有规定年限的、个人最长15年,夫妻双方最长2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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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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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固定的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5.遵纪守法,经我行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6.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7.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房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8.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9.我行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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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中山公积金政策: 一、缴存人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提供经市社保部门确认的《中山市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家庭成员仅限缴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提取条件: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住院补充医疗待遇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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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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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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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贷款条件上,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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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定公积金政策是: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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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公积金政策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七是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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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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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步骤一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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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近日陆续出台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提高贷款最高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等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福建省降低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对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进行查房,也不再依据缴存职工的商业贷款记录,仅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对首次贷款及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均予以支持。同时,提高了贷款额度。厦门市将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宁德市将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漳州市将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此外,该省还规定,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对首次及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均执行基准利率,让利于广大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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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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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对符合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按首套房认定,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30万元,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2、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是指职工家庭现仅拥有一套住房(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现行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41平方米)。 3、不限定职工贷款次数,职工偿清购房贷款后,若该家庭名下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且面积低于人均住房面积,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公积金按首套房、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30万元,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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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交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子。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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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异地购房的手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二、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三、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四、商业贷款要遵循三个原则:1.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2.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3.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五、大部分银行都提供房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同时提供还贷组合方式。如果发现目前采取的房贷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应该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进行变更,以免伤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负担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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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6年新的公积金政策出台后,武汉市的公积金政策就变动了很多,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 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贷款基本条件 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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