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存基数:   自2017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7425元,因此广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37125元。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缴存基数下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895元。缴纳比例最低5%的情况下,每个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企业95元,个人95元!   缴存基数上限:2016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倍,即7425X5=37125元。缴纳比例最高位12%的情况下,每个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企业7425元,个人7425元。   注: 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1895元,2016年不变。详看:2016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广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不过,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暂时仍为广州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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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规定。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我这里执行的周期是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由于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滞后六个月才反应到缴费金额上,年初有工资增加的员工感觉不公平。管理机构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按日历年度周期调整缴费标准,譬如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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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包括月缴存工资基数,月缴存额=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是每年一定的,即当年缴存工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 但是,由于职责部门――住建部,至今没有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部门规章),致使全国各地具体执行法规的办法不统一。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点为1月1日,有的城市则为7月1日;有的城市一年一定工资基数,有的城市半年一定工资基数,还有的城市每月一定工资基数(即可以随时调整)。 无论工资基数怎么确定,都是从确定缴存额的时点(调整时点)开始执行的。 你的具体应该如何缴存,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者政府的政务公开网上,查询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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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2605元。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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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进行调整,然后在7月份扣款时生效.现在企业普遍是这样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根据5月份调整的社保基数确定,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这个基数是按照你个人前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平均得出的,应当不包括2010年的工资情况.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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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日起,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一年一度的调整。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因此个人公积金的最高缴存基数将调整为201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4541元的5倍,即22705元。这意味着,广州个人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将上升220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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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公积金调整政策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员工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缴纳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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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目前贵阳市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都为5%,(即职工个人承担5%,单位承担5%),但有条件的单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申请提高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但不能超过两个12%(即职工个人承担12%,单位承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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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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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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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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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下限为254元。根据2014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缴存基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29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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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积金政策调整的一项重点。近日,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为中低收入者以及公积金外地缴存者购房开辟了一个新的通道。   住房公积金再推新政   首先是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房贷政策,首付比率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率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另一方面,新政还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通知明确,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我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余杭区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引市民关注   据我区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员介绍,自新政实施以来,每天大概有50人左右通过公积金窗口、12329热线及网上信访等渠道进行相关咨询,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积金首次、二次贷款的认定以及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区贷款的相关情况等。对此,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在认真解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给予来访者耐心的解答。   同时,笔者还了解到,对于已受理而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对贷款适用认房认贷政策提出调整要求的,我区公积金中心将对照现有政策进行重新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目前,我区公积金贷款审批、放款工作进行地平稳有序。   房市前景有待进一步观察   据了解,目前我区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有100余家,二手房合作中介近20家。今年以来,申请我区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家庭中,组合贷款约占26%。截至目前,我区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相关部门表示,新政实施后,使得部分原来适用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现可以按照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新房、二手房的成交量,预计家庭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但是由于新政刚实施不久,其对房市的影响还未突显,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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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进行调整,然后在7月份扣款时生效.现在企业普遍是这样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根据5月份调整的社保基数确定,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这个基数是按照你个人前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平均得出的,应当不包括2010年的工资情况.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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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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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进行调整,然后在7月份扣款时生效,现在企业普遍是这样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根据5月份调整的社保基数确定,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这个基数是按照你个人前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平均得出的,应当不包括2010年的工资情况。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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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78元,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哦,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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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社保公积金调整基数 缴纳基数范围: 社保: 最低3022元,最高15108元, 公积金: 最低 1620元,最高15108元 单位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21%,医疗保险11%,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7% 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生育保险0%,住房公积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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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7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另外,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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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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