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房产税细则规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独栋商品住宅;新购的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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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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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围很广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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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房产。这里的房产,指的是屋面和围护结构之内的所有场所,在房屋建筑物之外,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和室外游泳池等都不属于房产(其中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部分)。对于房产开发经营商而言,在商品房出售之前,房产只是开发企业的一种产品,是不隶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但如果再出售之前,房产开发商有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等情况,则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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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仅供上海市:1.上海人:首套是免征房产税的,不管面积是多少,再买二套就要征收房产税和第一套的面积加在一起人均超出60平之外的就要征收房产税(单价在2.83w以下x总价x0.7x0.4%or单价在2.83w以上x总价x0.7x0.6%)就是要征收的房产税!2.非本地人:直接征收房产税面积(单价2.83w以下)x总价x0.7x0.4%or(单价2.83w以上)x总价x0.7x0.6%就是要交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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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所说的房产税,是指对住房持有人征收的税收,按前期试行情况来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新购住宅,税率为0.6%%,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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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中,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个人房产税征收范围:   个人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个人房产税税收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的计算: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 从租计征的计算: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房产税征收税率:   1、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纳税时间:   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5、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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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房产税征收条件: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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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于1986年起开征,与土地使用税一样有征税范围: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用房!房产税=自用房产*(1-30%)*1.2%=租赁收入*12%=住房租赁收入*4%对目前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没有大范围征收,从试点城市来看:农村住房不在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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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费是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很多房屋拥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房产税是产权拥有者应该缴纳的一项税务,一般都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3%、个人所得税1%以及手续费。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会因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变化。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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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房产税征收条件: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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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补充:房屋的设计费,室内安装的窗帘、楼梯、地下水井这些,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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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征收范围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含)至4倍的的住房;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4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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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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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屋的设计费,室内安装的窗帘、楼梯、地下水井这些,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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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上海市房产税征收范围有: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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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征税,而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既然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3、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是从价计征或者从租计征; 4、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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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 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 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 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 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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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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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费是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很多房屋拥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房产税是产权拥有者应该缴纳的一项税务,一般都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3%、个人所得税1%以及手续费。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会因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变化。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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