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户口只要辞职证明就可以提取,如果是本地户口,刚要买房,装修,或者是退休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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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是有规定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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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单位提取证明 兹证明_______为我单位(全职/兼职)员工,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   年_______月至今在我单位工作,目前职务(职称)为___________。固定月工资(大写)人民币①_________________元;奖金、红利等其他收入年平均(大写)人民币②_________________元;平均全年总收入(大写)人民币③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本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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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无法代办公积金提取,只有本人办理才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和租赁发票和单位开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就可以。买房子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和单位开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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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开无房证明,现在职工申请提取时只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由公积金中心联网查询,结果确属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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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管理部: 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因   购房 ,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                             ,个人账号                                                      ,开户银行                  ,请给予办理。       单位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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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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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应的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建造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或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翻建或加建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    6.租房提取的申请提取时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至租赁期满。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申请提取时每次均需提供下列资料: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②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⑤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或迁入地户口本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以出境定居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中的缴交单位需为“自由职业者”),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继承人身份证。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法特别说明    ★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符合购买、自建、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租房、错缴退款提取时,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2013年9月26日前未在我中心系统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销户提取的(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无需上报中心后台审批。    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本地房产)办理提取的,提取资料原件需经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系统,成功办理提取的,之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时(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即可;职工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提取申报,审批通过的直接转账,无需到网点前台确认。资料发生变更的(如购房地址或转账账号等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外房屋(异地房产)办理提取按原提取政策执行,即每次提取均需提交资料原件,之前从未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所需资料复印件一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如购房地址或转账账号等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2013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自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用多套住房办理提取的,自2013年9月26日起,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 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以新增房屋(之前从未办理过提取手续的房产)办理提取手续时,须注销之前已提取过的房产的提取资格后才能办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013年9月26日前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职工,若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进行资料录入扫描,仍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日后该套房屋提取信息再次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及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     2013年9月26日后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    ★提取业务、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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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提取证明怎么写: 开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方法如下:网上做好相关的提取手续,需要公司出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卡(账号)。公司只要写份证明,注明提取原因,盖公章,有的还需要带好合同或复印件,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去之前可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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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朋友需要公证,比自己去办还麻烦。你朋友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离职证明,户口迁出证明(需要迁出宁波市),还需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就可以办理了我前两个星期刚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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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同志,性别,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该员工由本单位在你处缴纳住房公积金,现需要提取公积金,请办理为盼! 单位账号: 个人账号: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希望可以帮到您,昆明丹圭轩装饰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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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一般程序是,员工在用单位发放的公积金账户卡在银行查出公积金余额后,携带如下的一些东西就可以了的。东西具体包括: 1、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与复印件;2、员工本人的身份证与复印件;3、个人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号;4、贷款员工的储蓄还款存折与其复印件,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积金申请表格。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其提取的步骤和流程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具体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一、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三、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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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本地的离职两年后可以提取,外地务工者离职后拿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以提取。证明中只要写明你的个人账户名以及个人账号,落款为单位名称,日期,盖上公章即可。你单位负责公积金管理的财务人员也清楚的,一般他那里会有专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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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房屋所在地物业公司没有物业的话到社区居委会开个证明,注明房屋所在、建筑面积、房龄、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所需经费,再带上房产证应该就就可以了,让单位负责公积金的人员代为办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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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朋友不知道在哪里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首先去百度搜索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进入后如下图所示,点击右上角红色圈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做提取材料 根据你的信息做提取材料,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委托书,提取资料等等。关于材料大家可以到淘宝搜索鼎石咨询。 去地税局交税 税点为取款金额的5%,希望亲们去地税局时不要紧张,老实讲你取得都是自己的钱,天经地义,根本没有必要紧张。记得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反正面是上下规格的,下面是给大家展示一下税务局交税时需要填写的一张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不懂的就问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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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式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___________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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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最多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公司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购房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户行提取,第一次需要的东西比较多,比较麻烦,不过我也是半天就搞定了。第二次提取就不需要以上那么多资料了,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司开的证明去提取就行了,跟用存折取钱差不多。至于提取干什么,是装修还是什么就由你了,反正你能提供买房的证明就行.一年2次最多了吧。希望能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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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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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明中只要写明你的个人账户名以及个人账号,落款为单位名称,日期,盖上公章即可。你单位负责公积金管理的财务人员也清楚的,一般他那里会有专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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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公司出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卡(账号)。携带以上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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