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申请沈阳经济适用房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根据《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核公示退出办法》(沈房发[2008]3号)及《关于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销售问题的通知》(沈经住[2009]6号)文件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1009元以下(含1009元);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根据《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补充规定》(沈房[2009]141号)文件规定,对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没有就业单位的申请人,收入按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认定(市内七区暂按700元/月)。 希望能够帮到您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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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1009元以下(含1009元);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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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沈阳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 (四)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8周岁,离婚后的申请人应当离婚满2年。 城市房屋征收中,符合经济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优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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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政府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出售人按照出售收益的50%上交增值收益,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收益(确指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补交的价款部分)归各区、县(市)使用,专项用于解决各区、县(市)其他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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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852元/月(含) (三)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含16平方米)。 城市房屋拆迁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可优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凭啥手续申请 (一)身份证明: 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 (二)家庭收入证明: 从业人员由其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三)住房情况证明: 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应当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 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申请程序四步走: (一)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二)社区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确认,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将结果返至社区公示,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四)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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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沈阳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 (四)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8周岁,离婚后的申请人应当离婚满2年。 城市房屋征收中,符合经济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优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2015年沈阳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 (二)家庭收入证明: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具有完全劳动能力的无业申请人,其收入按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认定。 (三)房屋情况证明:有房屋的家庭应当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无房家庭,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沈阳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所在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房屋等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初审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含房屋协查),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区、县(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选购本市国有土地上成套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1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失效。 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购买的住房应当为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由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组成,可供1户使用的房屋),不得购买平房、旱楼、地下室、阁楼等。 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购买的住房单价不高于普通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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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所有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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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指导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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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1号经济适用房 途经公交: 103路 ,152路 ,220路 ,221路 ,235路 ,237路 ,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路25号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2号经济适用房 途经公交: 109路 ,126路 ,214路 ,272路 ,272路支线 ,286路 ,333路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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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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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又有哪些新政策出台?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了解哪些政策?201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影响?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例:某购房人经职位等审核后,购买标准核定为最高4000元/平方米,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即总价在280000元以内的经济适用房,若购买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原购价格为4100元/平方米,未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其购房总价为328000元,超过了核定的280000元的购房标准,则超出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即补交(328000-280000)×10%=4800元。并且此房屋仍然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管理。希望广大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务必了解清楚有关政策,能够避免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相关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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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经济房补贴: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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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当然也可以贷款的啊,这个是常识来的,但是需要有限制的条件才行,不知道你是不是北京户口的 (1)贷款人限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沈阳的正式户口的自然人;在这点上,您已经符合申请条件。(2)职业和收入条件--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以这点就需要您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您的收入情况和职业状况等。其次,经济适用房贷款需要带一下证件,下面我为您罗列出来,供您参考:1、上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未成年的提供出生证明)、户口薄、学历证明、婚姻证明2、收入证明(有相对应的税单更佳)、买卖合同3、首付款发票(二手房为上家手写的收据)、私章、资产证明(房产,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4、相对应的银行还款存折5、上家收款银行帐户、上家身份证,户口薄沈阳经济适用房贷款的程序比较复杂,提交的证明材料也很多。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沈阳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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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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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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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1009元以下(含1009元);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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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近年来经济适用房滋生许多贪污腐败现象,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和反对,国家住房保障部门于2013年开始叫停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从去年起陆续有城市开始终止经济适用房申请,力推公租房,以求可以用公租房来填补经济适用房的空缺。就杭州来说,尚未传出经济适用房停建的消息。但是纵观杭州经济适用房的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杭州经济适用房已经迈入了黄昏时期,如今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的每一次公布都牵动着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心。针对市民关心的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及2014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消息,本文做了详细的阐述。那么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公告显示,今年5月5日起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已经开始公开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属于受理对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领取申请表格。由申请人或其配偶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此外,杭州市出台“29条新政”,新政规定去年的一系列税费减免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购房补。一方面是国家叫停经济适用房,一方面是市民对保障型住房需求的增加,处在这种困境中,2014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量会不会回落呢最新开盘的楼盘都有哪些呢面对市民的困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出了与预期相差不大的回应。官方指出,随着对公租房投入力度的加大,2015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数量减少是必然的的结果,但是政府不会一次性取缔经济适用房建设,这需要一个过渡时期。今年,可以公开出售的有西塘花苑、后珠农港苑、华天苑、都市阳光・乐苑、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嘉苑、都市阳光・和苑郡枫绿园、景溪南苑,请市民抓紧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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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盖了经济适用房。重工新村的话,具体地址在在东北制药总厂附近,重工北街和北一马路交界处。 还有就是北一新村这一片的经济适用房,地址在重工新村以西一站地左右。 还有一处沈阳经济适用房在重工街和南十西路交界处。 但是都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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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2018沈阳市经济适用房政策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暂时参照2017年沈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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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满足了当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教师是有可能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的,这是其一;其二是经济实用房是说真的卖给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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