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可以上网查下或是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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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还没出台,具体出台时间应该到年底.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方——广大中低收入的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上海市或市郊城镇户口;2、家庭年收入均在2万元以下;3、原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在9.3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必须在5年之后再能上市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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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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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有: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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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杭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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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天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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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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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天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公章。(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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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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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叫停,很多城市开始陆续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曾经风光一时的经济适用房现如今也成了落日的余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天津、大连等城市已经停建了经济适用房,而青岛也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下一个会是青岛?这方面青岛市政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但是值得庆幸的是,青岛市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储备量还是非常可观的。不过就已经拥有了经济适用房的青岛市民来说,这些均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他们的目光一直聚焦在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2014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方面,以便他们及时能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然后购买他们现在有能力承受的商品房。那么2014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包括哪些呢?据了解,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这些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青岛市相关法律规定: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以及大量人口的涌入,青岛的土地迅速升值,房价一升再升,达到了市民承受的极限。所以很多市民担心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会不会也像商品房那样,价格升到高让人无法承受的地步?据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青岛三环新城的基准价格是3670元/平方米,项目最低价格是3570元/平方米,最高价格是3780元/平方米,相较于商品房4000-6000/平方米的价格,还是优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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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价格范围   最新公布南宁经济适用房价格单价在5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之间,更多选择供大家选择。   税务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   新标准:   1、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29377元,按照原来的暂行办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围的,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按照新办法,上年南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4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内的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   2、除了经济困难家庭,单身人员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主体之一,新办法对单身人员购房条件也有调整,由原来的男28周岁、女25周岁调整为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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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有: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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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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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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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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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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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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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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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以下几点。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以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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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已经提供新政策,我说下注意事项: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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