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的地址是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96号,这个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主要都是来解决一些公积金的问题的,如果你想领取公积金,或者是咨询关于公积金问题的话,都是可以来这里的。 交通路线:38路,74路
    已有 1 个回答
  • 现在的均价应该在四千左右吧!这个事情咱们个人也没办法统计。你可以到达州房产网上查查。毕竟是权威机构嘛!肯定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已有 6 个回答
  • 四川达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进入四川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四川达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四川达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4、到四川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的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外,还应按不同提取申请理由,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 办理提取的身份证明: 1. 以本人名义办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委托他(她)人代办提取的,本人应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书; 4. 单位代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代办人员至少二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代办人及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 办理提取必须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 购买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或地税资金往来预收款凭证; 2. 购买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购房收据; 3. 购买存量(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4. 购买集资房,需提供集资建房协议、购房收据; 5. 对拆迁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交付购房款的,需提供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拆迁交纳扩大面积资金审批表、税检发票;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经市、县(市)规划局审批的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个人住宅用地许可证; 7.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和原房屋产权证; 8. 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部门出具有离、退休审批手续; 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等级评定表》或职工伤残等级证书; 10.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定居国定居证明或定居国签发的护照和户口注销证明; 1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包括近期还款业务流水明细,两月未偿还贷款的不予以提取);用卡还款的职工到各还款银行打印“银行个人贷款对账单,加盖业务受理章”;夫妻双方首次提取不大于贷款额,以后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付息额。 12.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20%以上的,需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凭证、承租住房房证、承租双方协议、房租税检收据;(年可提取额=[月支付房租金额-按月职均工资计算的家庭收入*20%]*12个月。) 13.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集中封存期满,并未重新就业的,需提供集中封存审批表个人留存联、身份证; 14. 死亡或被宣死亡的,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供《居民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手续、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证明、证件; 15. 调出本市工作,需提供调出、调入单位证明材料(干部、工人调动审批报表);提供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行、账号及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账号,办理账户余额转移手续; 16. 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证明; 17. 职工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我介绍个小区吧:观澜国际,地址:达县火峰山下公安局旁。价格:4230元/m² 。 交通:22b路; 29路环线; 31路; 32路环线。 周边:本色酒吧(达州店)、亚龙湾会所、魔指仙境(南外店)、达川实验小学、达川区华英学校等等。以上价格来源网络,具体以实际购买时为准,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鸿新装修人才资源公司 地址:达州市大竹县竹海路东段893附近 B:达州市装饰公司 地址:达州通川区大北街71号四楼 C:宣汉兄弟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地址:鱼禅寺59 D:风之雅装饰装修工程责任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宣汉县燕湾街 我推荐以上公司,以上公司都是比较好的,价格也都是比较合理的,可以参考下,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已有 2 个回答
  • 达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 西外新区金兰路180号 途经公交车:6路;7路;25路环线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源市管理部 地址;'秦川大道82号建设大厦附近
    已有 1 个回答
  • A:渠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达州市渠县南大街39 B: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渠县管理部 地址:达州市渠县营渠路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据我所知达州的房价还是很便宜的,一般100平米的户型75万元就可以买下了,如果是精装的话,价格可能会稍微高一些,得83万。我就在这边买的房。感觉这边房子比想象中要好很多。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 达州新房房价:环城明珠通川区,均价:3400元/平米,但不同的楼层和相对位置,价位会有一定的差别。在该地区是比较好的小区,地理位置方便。附近的公共交通和服务设施比较完善,是值得入手的房源。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枣矿集团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有很多,要查询住房公积金,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也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都是很简单的查询方式。
    已有 1 个回答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四川达州凤翎关不错哦。 均价:约5100元/平方米地址:北客站对面“凤翎锦绣”售楼部。这个小区我觉得挺好的,很适合老年人居住哦,小区物业很不错,物业费也不贵。经过凤翎关的线路有11路,15路,16路,1路,2路,3路,4路,5路,8路,9路公交线路。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2 个回答
  •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已有 3 个回答
  • 达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已有 4 个回答
  • 达州南外最新房价挺高的 平均价格: 6000元/平方米 楼盘地址:通川区张家坝 公交:240路、819路、124路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实际为准。
    已有 3 个回答
  • 1达州市辖区内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在账户启封后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人须在新缴存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有 2 个回答
  • 第一章 总 则编辑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编辑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六)出国(境)定居的; (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连续失业一年(含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缴存人调离本市,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无法转入新单位的; 依照本条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项规定,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五条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六条 缴存人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一)、(二)、(三)、(十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缴存人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条件及额度编辑 第八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按下列不同情况办理: (一)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和拆迁房等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合同生效或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二)用于购买再交易房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三)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提取手续必须在获得相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70%,且按合同协议中房屋产权共有人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第九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 (一)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余额; (二)申请每年度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三)购同一套住房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该套而借用的住房贷款。 第十条 凡是符合第四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只能在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一缴存年度的余额内提取。 凡有逾期贷款的缴存人,不得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凡累积逾期贷款三期(含三期)以上的,二年内不得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第十一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每年提取一次(12个月),提取额度为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30%部分乘以12。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与收入比例的限制。 第十二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包括缴存人的父母、子女。 重大疾病是指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 突发事件包括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洪灾、重大交通事故等。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相关单位追回并追究责任: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不实或属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由管理中心负责追回,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提取凭证编辑 第十四条 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册,并按以下各条款要求出具相关凭证。 第十五条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一)缴存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缴存人购买集资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部门的建房批文等; (三)缴存人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时的《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缴存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建房预算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五)缴存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规划等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修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修住房预算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十七条 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若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十八条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缴存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支付房租凭据等。 第十九条 缴存人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 缴存人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达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达州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非配偶继承的还需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 第二十三条 非本市户口缴存人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缴存人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本市户口缴存人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一年(含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 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第二十八条 缴存人调离本市,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调令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被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专户管理的缴存人,凡一年后(含一年)未重新就业,又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及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凡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册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第三十条 提取证明及相关提取凭证的复印件均必须符合A4标准格式。 第五章 提取程序编辑 第三十一条 缴存人凭提取凭证及《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 审批准予提取的,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三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付方式: (一)以转账或汇兑方式划转回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账户。 (二)划入缴存人本人或缴存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含银行卡)或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三)现金支票支付。 第六章 附 则编辑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即行废止。
    已有 1 个回答
  •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外金兰小区大门处沿公路下行大约200米左右,挨着“政务中心”那一片的。
    已有 1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