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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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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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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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许可证。其商品房预售广告、售房宣传资料和说明书均应载明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其许可证应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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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需要预售商品房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审批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上市出售。1、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售房单位预售商品房,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3、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申请予以审批,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4、预售许可证的公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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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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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那么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呢?刚好我这整理了一份资料分享给大家看看吧,希望对大家了解商品房预售有所帮助!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商品房预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订立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2) 登记备案。 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收取预付款。 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4) 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好了,以上就是一些关于商品房预售方面的一些分享,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作用!需要的条件这里列举的比较清楚,可以参照着办理。应注意的是预售房屋的款项之和应低于建成后同套房屋售价,预售款之和大约应为建成后同套房子售价的85%左右。如果觉得给力的话给我点个赞呗,以后我会更用心作答的哟,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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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一般就是房子没盖好先卖,就是所谓的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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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 何为现房?何为期房?二者之间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只有已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子才能称得上是现房;而房子是否已经盖好,是否有人已经居住,并不成为衡量是否是现房的标准,这正是购房人在实际买房过程中容易混淆和产生误解的地方。原因在于购房人完全凭自己的感性认识来分辩事物。相反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子即便是已经盖好,或者已经有人居住,但仍然属于期房的范畴。在买卖过程中仍然应按期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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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希望我是我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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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预售合同已经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办理: (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允许预售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预售转让的不得转让。这个要求需要查阅当地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 (三)预售房屋尚未实际交付。 (四)预购人履行了预购合同约定的义务。预购人没有履行预购合同的义务时,预购人无权转让该预售房屋。 (五)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无需签订新的预售合同。 另外,预购人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还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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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买受人交付定金或购房款,并在未来确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支付全部款项的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那么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仅仅是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承担较大风险,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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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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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预购人通过中介,媒体等渠道寻找中意楼盘; 第二步,预购人查询该楼盘的基本情况; 第三步,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四步,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 第五步,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 第六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第七步,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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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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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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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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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只是一个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机关不进行实质审查,不产生确认的效力。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效力高,商品房预售合同只是一份购房协议书,不属于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如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日后不能办理房证,预售方如果不满足规定中的某一项条款,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以上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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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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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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