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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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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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过户,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那么,过户土地证,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十五个工作日搞定。如果是集体性质土地或是划拨性质土地,你需要缴纳2%--4%土地价格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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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收回,不会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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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办公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厂房性质的房子 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土地使用期到了后 经过评估 房子如果可以正常使用的话只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 但是现在 还没有房子使用了70年的案例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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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部分50年;住宅部分70年。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期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4年前开始算起,您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 当然,商品房的实际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达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个房地产项目整个开发流程下来,即使一切顺利也往往需要2~3年时间,可以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都可视之为正常情况。但造成年限“缩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有些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闲置土地不及时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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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参考如下: 续费啊。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其他应收费用。 一般不会有这种情况的,因为基本上不到那个年限就会面临拆迁重组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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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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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盘购房流程第三步:签订认购书之注意事项,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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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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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在内,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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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现在有什么经济适用房,还有什么限价房这些,那么什么是限价商品房呢,就是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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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房之前开发商已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了,购房者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带着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总证的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已经缴纳过的契税凭证到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建完楼房后,会根据土地总证的面积来分割成小证的数据报给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核实过之后就进行到审批阶段了,5个工作日后可以带身份证到土地局领取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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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中,土地和房屋往往是抵押权的主要标的,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我国《物权法》对土地和房屋抵押进行了明确规定,《物权法》第182条规定,土地和房屋要一并抵押,即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抵押人未按照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法律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视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将它们分别抵押,无论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为目的, 还是以土地上房屋抵押为目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应作为统一的抵押标的物的组成部分。 以上两种做法都不违背物权法的初衷,但笔者认为后者双项登记的做法更可取 。这是因为单项登记往往会造成一处土地和房屋出现二次或多次抵押的情况,由于在登记机关没有权威登记,抵押权人无从知晓,抵押权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抵押欺诈严重损害了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市场秩序的稳定,而双项登记则有效避免了抵押权人的借款风险,也保证了金融投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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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 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 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 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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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让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我们国家的土地性质只有两种,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商品房一般是国有土地。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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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 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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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算起。目前国家对使用期满的土地只有指导性的意见,可以自动延续,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次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明确了国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按国内的制度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企业及个人仅有土地的使用权。   商业用地最高年限是40年   住宅用地最高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最高年限是50年   政府去年出台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1年内未及时动工开发,则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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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 1.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 2.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3.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2.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四步 受理申请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 1、土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者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 3、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个人(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二、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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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了解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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