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到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台办理。   1-公积金中心前台柜员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操作。   2-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3-到代理公司窗口办理抵押及产权代办手续、提交贷款留存材料。   4-在保险担保窗口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   5-在委托银行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办理委托银行手续   6-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人身份证到维修基金窗口缴纳维修基金。   7-持缴费收据等到代理、保险(担保)、综合柜台确认交接贷款资料。   8-代理公司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   9-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将贷款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   注:购买二手房的在贷款申请前,需经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   组合贷款的需先在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持联络单到组合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手续,再到中心   原审批柜台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提前全部还款所需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现金(公积金转账的还需要公积金卡、密码等公积金提取材料)、身份证、保险单副本或保证合同(收据)。    提前部分还款所需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现金(公积金转账的还需公积金卡、密码等公积金提取材料)、身份证,限借款人本人办理,第三者产权抵押的还需要抵押人到场签字。   提前还款——经中心同意,借款人可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时可采用现金或公积金转账或二者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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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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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住房保障网可以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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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市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贷不需借款人承担任何相关费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贷相关费用最低为以前的7%。以二手房贷款60万元、30年为例,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4140元降至300元,有力提升了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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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30年。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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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②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影响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退休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③军(警)官作为辅助借款人参与贷款的:贷款额度=军(警)官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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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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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其中,首套房贷款期限1-5年的,年利率为4.0%;首套房贷款利率6-30年的,年利率为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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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计算方法是一样的,只是公积金的利率比商业低。 等额本息法计算公式如下: 总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12*(1+贷款利率/12)^(年期*12)/((1+贷款利率/12)^(年期*12)-1))*(年期*12)-贷款金额 月还款额=贷款金额*贷款利率/12*(1+贷款利率/12)^(年期*12)/((1+贷款利率/12)^(年期*12)-1) 如果有贷款金额、利率和年期,就可计算出你的公积金贷款总利息和每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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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3)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4)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如果您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的首付要求,具体请您咨询贷款银行。3、目前可以办理新建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源为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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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利率年利率百分之2,75。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百分之3,25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0%,全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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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读得出下列情况: 1,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这个要看你是不是符合条件,如果断交时间过长就不能贷款了,但是可以提取)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账户。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A为可变参数。 所以,综上所述,你的情况最好还是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下那里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你的断缴情况只要不是太严重,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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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没有你说的贷款上限不超余额15倍的政策。 以下是目前大连执行的贷款上限政策。 目前大连政策: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贷款额度: 1、一手房贷款额度:借款人一方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与辅助借款人双方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市内四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详细】 2、二手房额度:购买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且房龄不超过5年的可以放宽到70%。 纯公积金贷款额=(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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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你们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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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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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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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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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内四区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上调至45万,夫妻双人贷款额度由60万上调至70万,其他地区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33万,夫妻双人贷款额度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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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0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首付款、抵押物评估价值等都有关系。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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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即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房龄5年(含)以下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或房龄5年以上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40%。购买房改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其他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40%。 为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有所提高,第三套住房停贷。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该消息。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套数的认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渠道进行查询。   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201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范围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进行规范,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投机性购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期以来大连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请贷款,但累计贷款额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目前为45万元),已考虑并有效抑制了投机购房行为。截至2010年末,我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95.72亿元,累计支持21.17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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