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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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住房补贴政策: 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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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流程是, 1、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询 2、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查询公积金余额可登陆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网站——“余额查询”,有两种查询方式可选择: (1)输入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 (2)输入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 3 余额及明细账查询 登录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网站——“个人登录”,输入公积金帐号、密码、验证码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明细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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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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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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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广州   天河区   华就路12号,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站:五羊邨站、花城广场西总站、二沙东、珠江西路中、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五羊新村、南方报社、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大剧院西门、花城大道(公交站)、珠江西路南、明月一路、五羊新城总站、华穗路、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西塔)、广州塔码头。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车:地铁5号线、107路、901A路、131A路环线、131B路环线、194路、89路、B21路、499路、886A路、122A路、122路、130路、230路、252路、303A路、303路、882路、225路、189路、37路、51路、562路、836路、197路、301A路、301路、305路、781路环线、204路、195路、263路、305路支线、51A路、53路、183路、266路、B9路、407路环线、B22路、138路、778路、90路、44路、机场快线6B路、468路、262路、旅游观光1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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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年限 一手楼:30年;二手楼:20年; 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二)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 (三)收入证明、供楼账户; (四)《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五)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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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四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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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2楼。B: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会管理部。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南新街2号。C: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山管理部。地址:江门市鹤山市中山路22号。D: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市。地址:江门市开平市。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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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点击“个人密码用户”登录,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登录; 3、进入之后,即可进行常用的查询。在个人明细信息查询里可以看到住房公积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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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1楼-35楼),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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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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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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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1、内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2、外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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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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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政策如下: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七是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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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正常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仅办理公积金提娶转移、卡挂失、密码挂失及咨询业务。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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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 专业代理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   2. 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   3. 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   4. 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房管局备案,正规交税》;   5. 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 公积金提取表 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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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期六、日两天不上班,属于休息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中午休息2小时,14:00至17:30   节假日除外,周六日休息,有值班员。 取号时间原则上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人工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30分,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7*24小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业务指南(归集、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业务网点地址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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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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