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 1、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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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贴息贷款,但是贴息应同时具备4个条件:1.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2.属于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还款行为;4.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贷款贴息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但借款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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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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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通知》明确了调查核实的方式和时间、房屋一年内多次交易办理提取的处理、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的处理和对违规提取行为的处罚等具体操作细节。一、调查核实的方式和时间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的方式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管理部)提出的调查核实申请,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调查核实的时间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二、房屋一年内多次交易办理提取的处理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选择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办理:发生购房交易的次年申请提取审核要件及办理流程按照《服务指南》执行。发生购房交易的当年申请提取1.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2016年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解读(最新)3.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全文解读4.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解读5.2016年上海公积金新政,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6.2016年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7.2016年济南公积金新政策,济南公积金亮点解读8.2016年大连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9.2016年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异地使用成焦点10.2016年拟取消住房公积金,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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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住房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真实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泰安地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 (六)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七)用自然人作为保证人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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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贷款合同。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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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郑州公积金贷款办理申请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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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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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只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仅的自住住房。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住房保险,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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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二、个人准备资料: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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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条件: 1、贷款首要条件是连续缴纳12个月,以你在公积金中心首月缴纳时间计算。 2、没有最低余额计算。成都现在执行的是你账户余额的20倍,比如你这月贷款,你公积金余额(个人+公司)为5000元,那么你可贷款的额度为10万,每套房子最高不超过40万。 3、其他就需要你信用良好,收入稳定,银行流水这些。 4、之前成都之行的是外地人限购政策,外地户口需要在成都有1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可以买,现在传成都不这么执行了,外地也可购房,具体你要咨询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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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北京办理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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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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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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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存了12个月的公积金账户才可以,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因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似银行贷款,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就无法进行款项的归还,因此需要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在信用卡上没有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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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2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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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二、个人准备资料: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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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据我了解条件是要有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借款人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借款人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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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镇江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1)目前每户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2)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复缴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不复缴的,扣减相应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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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年以上,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本县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或受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质押或第三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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