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房合同签订了就可以先交了,有的在交房办证时交。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07 11:55:00
  • 这个和区域有关系:如果说曾有一套房子卖了,那么现在买应该算是首套,90平方以下,可以按合同价的1%收取,90平--140平以下可以按1.5,140平及以上的则按3收取。 如果第一套房还在你名下,不管面积多大,都算二套,是按合同价3%收取的 友情提示:具体情况以房产所属区域建委当时的政策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02 12:30:00
  • 做公证,是你和开发商一去做公证,具体收费情况要看你们公证什么?建议你咨询当地公证处. 不过感觉,开发商不会和你公证. 如果遇到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事宜由争议的话,你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监察科投诉或是到相关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权益!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5-12 15:52:00
  • 您好,希望能帮到您!请看下图: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12 11:01:00
  • 根据2010现在的政策: 首次购房契税:总房款1% 二次(含)以上:总房款1.5% 维修基金问开发商。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09 15:19:00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房产税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贡献,并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房产税 又称 房屋税 是指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目录 1 基本介绍 2 历史起源 3 试点城市 4 试点范围 5 税收特点 6 征收范围 7 征收标准 8 征收期限 9 征收对象 10 征收税率 11 计税依据 12 计算方法 13 纳税时间 14 纳税期限 15 纳税地点 16 纳税申报 17 税收优惠 18 缴费途径 19 法律条文 20 征收方式 21 转让税收 22 有关改革 23 中国现状 24 中国未来 25 国外现状 展开 1 基本介绍 2 历史起源 3 试点城市 3.1 上海 3.2 重庆 4 试点范围 5 税收特点 6 征收范围 7 征收标准 8 征收期限 9 征收对象 10 征收税率 11 计税依据 11.1 从价计征 11.2 从租计征 11.3 注意事项 12 计算方法 12.1 从价计征 12.2 从租计征 13 纳税时间 14 纳税期限 15 纳税地点 16 纳税申报 17 税收优惠 18 缴费途径 19 法律条文 20 征收方式 20.1 上海 20.2 重庆 21 转让税收 22 有关改革 22.1 相关讨论 22.2 执行税收 22.3 房产税试点扩容 22.4 房产税收改革或适时出台 23 中国现状 23.1 限购令加快推进步伐 23.2 房产税新政挤压炒房 23.3 准购房者冷静以待 23.4 阴阳合同被阻挠 23.5 税费调整收紧调控 23.6 地税部门准备 24 中国未来 25 国外现状 25.1 美国 25.2 日本 25.3 俄罗斯 25.4 墨西哥 1 基本介绍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1]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改革,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2 历史起源   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1949年*******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2] 3 试点城市   深圳、广州入围房产税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3.1 上海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3.2 重庆   (试点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免税面积:2011年1月28日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第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不予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予扣除;纳税人家庭拥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住房不予扣除。   据重庆市地税局相关人员确认,将从 2011年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目前,重庆存量独栋别墅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除沙坪坝、大渡口外的区域,其中以北部新区分布的独栋别墅为最多。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   重庆市房产管理部门测算,今年重庆主城交易的应税住房将接近万套,加上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人民币。 4 试点范围   房产税试点时间之所以比预期晚,可能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   今年(2010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先是4月17日新“国十条”公布后,传出上海版调控细则可能试行房产税,由此房产税的话题重新延续两会后的热度,随后的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再度引发业内猜测。之后,国家发改委官员表态,房产税改革推进暂无总体安排,但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多地已具备条件   湖南省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上述会议上表示,近期曾做过一个调研,发现房价高的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税收集中在开发环节。如果后移到销售和保有环节,不仅对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好处,还能克服地方税收过于依赖房地产业的现状。   财政部有关人士也表示,作为地方税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税的主要作用在于调节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如此重要的税种,其配套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目前地方税种实行“收支两条线”,如果将房产税用于其他方面,将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房产税的推出,势必伴随着其他税种的合并。有分析认为,这些因素正是房产税试点一再推后的原因。   至于产权确认、统计口径、税率等技术问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经过近7年的实践,很多地方已具备了这些条件。   “不让试点城市吃亏”   对于试点城市来说,房产税试点带来的利大还是弊大,曾引起不少争论。   据了解,在已经递交房产税试点方案的上海,有反对者认为,试点将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并在短期内推高房价,削弱上海的“城市竞争力”。   “城市竞争力是一个很虚的概念,但不少地方都看重这一点。”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北京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也在上述会议上表示,房产税推出后,老百姓从现在的无税养房,变成纳税养房,可能短时间内难以接受。   “不会让试点城市太亏,会有一定的配套措施。”上述有关人士则表示,全国范围内推行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但他并未透露具体试点城市。   此前,在传闻的试点城市中,上海、重庆、武汉等被提及,但有关部门迟迟未予公开。外界则普遍认为,上海最有可能先吃“螃蟹”。   据了解,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0.5%~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但房产税征收是否会“照顾”自住型需求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目前尚不明确。 5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6 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3] 7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8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9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4] 10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1 计税依据 11.1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11.2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1.3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12 计算方法 12.1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12.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13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4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5 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16 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17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8.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8 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付费通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19 法律条文   *******房产税暂行条例   文号:国发[1986]90号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9-15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 征收方式 20.1 上海   据介绍,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超过免税标准,则新购住房的全部面积,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20.2 重庆   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21 转让税收   一、契税:(受让人缴纳)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非居住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   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按房价的3%   交换:房屋交换差价支付方按差额的3%   赠与: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3%   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按房价的3%(其中个人预购普通住房按房价的1.5%)预征   二、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新建非居住商品房买卖:受让人按房价的0.03%;   存量住房买卖、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   2.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房屋产权证每件五元   三、营业税(5.65%)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房屋出租、转租的税收:   出租、转租:不缴纳契税;租赁双方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   个人出租居住:出租人按房屋租金的5% 缴纳综合税款   个人转租居住房屋:转租人按房屋租金的2.5%缴纳综合税款   单位出租房屋、个人出租非居住房屋:   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   所得税:个人按收的20%,单位按33%(有优惠按优惠税率);   房产税:从事房地产租赁业务的企业租赁办公楼,按房产原值X80%X1.2%;其他按年租金收入12% 22 有关改革 22.1 相关讨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2010年8月24日说,中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将调整   徐林说,目前,中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不过,他认为营业税和增值税体制改革比较复杂,改革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比例的调整。营业税收入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   或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   在谈到房产税改革时,徐林说,中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徐林说,“中国还可能要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的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   他说,中国社会保障的压力也非常大,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养老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我们正在研究要将目前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这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个税征收体制“缺陷很多”   在谈到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徐林说,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我们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   在资源税改革方面,徐林说,资源税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这个税种有利于资源富集地区的发展。现在的资源税征收幅度不太高,而且是从量征收的。地方政府得到的税收收入还不够多。今后实施资源税费改革之后,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在资源税方面得到的收益会进一步增加。这项改革将有利于提高资源输出地的财政收入。   上海率先试行房产税改革信号强烈   2010年10月7日傍晚时分,上海市政府“突然”公布最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实际上,在10月6日结束的“假日楼市——2010上海房地产秋季展示会”上,关于楼市调控细则即将出台的消息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虽然根据主办方的统计,4天的“假日楼市”有14万人次观展,甚至超过了去年10月楼市最火时的同期房展会,但观望情绪始终弥漫在展会现场,“看的多,买的少”成为本届房展会最大特点之一。   分析人士认为,近日业内盛传上海即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上海或将成为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等消息,更是加重了购房者的观望心理。他们大都希望在调控政策细则出台后,能看到实质性的调控效果。   在房展会现场,有参展商表示,今后上海楼市走势将如何发展,关键还是要看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是否有更新的政策出台。某参展楼盘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上海也对家庭购房套数进行限制,再率先征收房产税,那么预计成交量将明显减少,而房价也可能会出现下跌。   事实证明,这位负责人的“预言”成真了,今天上海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发挥税收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此次还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   《意见》强调,上海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力度,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2.2 执行税收   重庆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   1、重庆: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   2.上海: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22.3 房产税试点扩容   在二手房交易中,拆分交易价格以做低房屋的网签价格,进而压低交易差价,已成为当前交易双方应对政策的主要手段,屡试不爽。此外,为了促成交易,一些房主甚至采用“假离婚”的方式,将二手房变成免税房源出售。业内人士认为,在一片争议声中,政策条款的边际效应正在逐步递减。为避免调控落空,既应加大执行力度,也面需结合实际情况对调控政策细节进行调整。[5] 22.4 房产税收改革或适时出台   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动力仍然强劲,但与过去相比,中央对房价上涨的容忍度提高,不轻易出手。从各种经济改革迹象来看,系统地解决经济增长中的房地产泡沫隐患是必然的政策取向。通过进行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机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相互匹配,彻底走出土地财政的泡沫化阴影。围绕这两个目标的税收改革、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都将适时出台,为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做深层次的铺垫。 23 中国现状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无论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促进房地产价格稳定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的客观现实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范围的问题。在重庆的房产税方案中,最大的问题在于高档房的界定。而上海的方案只针对新增房地产,这就意味着存量不咎,以往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而对新的购房人(他们可能正好是房屋的真正需求者)而言,加重了负担,会造成明显的社会不公。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率很低,房地产价格上涨率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如果税率过高,又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而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价值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区位、房型、小区环境、周边环境、物业等等因素有关,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仔细评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同房屋,准确机制将会耗费极高的社会成本。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另外,当房价评估不合理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申诉程序。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5-08 15:25:00
  • 您好。是评估总价的1%-3%不等,根据面积不一样来算的,一般是过户或者去国土局拿房产证的时候就要交这个契税了。希望能帮到您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5-13 11:09:00
  •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重庆市政府是有权利决定房产税在4月、10月征收的。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07 12:10:00
  • 转 ::::::先在上海、重庆试行,但房产税出台后将会快速推动房价继续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就可以顺利实现了。 应向重庆政府学习的,因重庆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向重庆政府学习的,因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虽对抑制重庆房价一点关系都没有,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已有 6 个回答
    2014-05-11 09:35:00
  •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应该交纳3%-5%的契税,但是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可以免税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4-19 17:55:00
  • 交税是一样的3%契税,房产证过五年好像就不用交契税了,只交营业税就可以了。
    已有 9 个回答
    2014-04-19 14:20:00
  • 一般不可以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5-06 18:20:00
  • 每年征收一次。租赁12%。自有1.2%
    已有 9 个回答
    2014-04-27 12:50:00
  • 现在全国都一样了。个人和企业出租,都要交房产税7000*0.12=840元;营业税7000*5%=350元;还有小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所得税个人和企业出租略有差别,企业按当月实际利润的25%交纳,个人是按7000元减上在交的税费,以及800元的扣除成本和房屋维修费后的净收入的20%交纳。我在深圳待过,和全国一样,房屋出 租税率太高,能章纳税的除了国企外,好像还没在,所以还是看谁能给的更优惠了。
    已有 8 个回答
    2014-04-27 10:30:00
  • 安照现行政策好像是30%,你想提高多付比例也行。
    已有 10 个回答
    2014-04-20 17:00:00
  • 契税征收标准和一手、二手没有关系; 征收标准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一般首套房优惠后为总房价的1.5% 二套均大于或等于总房价的3%)
    已有 8 个回答
    2014-04-25 10:11:00
  • 没说清楚,公司租的个人的房子,房产税有公司交;若是个人缴纳,带租赁协议、个人的房产证、及身份证,还有付款证明。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4-24 12:40:00
  • 可以贷款,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你可以上中介公司咨询一下或者上相关部门咨询
    已有 7 个回答
    2014-04-25 13:08:00
  • 一般来说,装潢的总费用应为房屋价格的10%到20%。目前人们以追求舒适为本,那材料费用合理的分配比例是:卫生间与橱房占45%,厅占35%,卧室占20%。 造价在100至500元/平方米的为低档次装修,500至1000元/平方米的为中档装修,1000至1500元/平方米为中高档装修,1500至2000元/平方米为高档次装修,2000元/平方米以上为超高档次装修。您可以按此定位装修标准,概算所需费用。 装修如何省钱 省钱原则:够用即可。 一、从用料的选择中省钱 1、 一般装修都是从泥水工开始的,泥水工方面唯一能省钱的就是瓷砖的钱了。省钱的购砖原则是:据我所知,现在最便宜的墙砖就是规格200x300mm的釉面砖,当然瓷砖的密度还是要有所要求的,否则会有水泥从后面渗透至面层的恐怖后果。地砖是300x300的防滑砖,这种砖一般很少出问题。当然,客厅卧室这些地方你是没理由采用防滑砖,我建议是采用防污能力较强的玻化砖,这点钱是不能省的,否则后患无穷。 2、 如果你的木工采用混油,你可以采用白木饰面板和线条,这是一种非常便宜的材料,虽然其表面比较粗糙,但也算是一种风格嘛。省多少?白木比红榉要便宜一半。这种省钱法比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跑断腿到处“淘金”省的钱多得去了。 3、 买乳胶漆甭管它什么五合一还是三合一,不管二代还是三代。你就买比较著名的品牌的普通货就行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老火”觉得它们实在差别不大,如果要看几年后的耐用性,不如这几年努力赚钱,然后再装算了。现在很多乳胶漆出问题,都是过分掺水所致,再好的材料掺多点水,性质就比普通货都要差了。 4、 买木地板的话,我觉得很多时候是一种心态问题,如果我自己用木地板,我就偏喜欢有色差的木地板,又便宜又有自然纹理。从省钱的角度来讲,买300x300的杂木地板并不会比760x95x18的地板在使用上差不了多少,而价格就得差几倍了。 二、从购料的途径中省钱 1、 有一些人说货比三家,是的,但比货也得要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啊。所以如何比法是要讲究的,否则你跑来跑去,满头大汗可能省不了多少钱。我觉得你要比,只需要比两家即可,例如选择一家有规模的品牌建材超市和一些组合式的建材城比一下即可。但千万不要在小商店买货,被坑的机率太大,同一品牌的货在小商店虽然会卖得便宜点,但极可能等级会差很多。“老火”就曾经有这么一种经历:有一次我到一条建材街的一家商店买乳胶漆,店小二从货架中拿出了一桶漆,我一看是假的就跟小二说:拿真的给我吧。那人瞧了瞧“老火”,(插句话:“老火”在建材城逛,一般人都看不出我是做装修的)很爽快地说:行!于是从商店的里间拿了一桶新漆给我。我一看,还是假的。于是很不耐烦地跟店主说:要拿就拿真的给我,别浪费我的时间。店主马上赔笑说:行行!立即去仓库拿。店小二踩着单车出去了,隔了十几分钟才返回来,并提来了几桶新漆,还是假的! 2、 利用价格战,价格战的最后羸家从来都是消费者。现在一些厂家经常动不动就打价格战,这正中咱的下怀。例如在空调正大打价格战时,这时候正中入货的好时机,我们不能期望他们打到血本无归地咱们才进货,因为那时候你家装修可能已经完了,最主要的是我们能省就省,目前能省多少就省多少。 3、 利用淡季概念进行装修。不同的地区,装修的淡季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东南沿海地区,装修的淡季一向是梅雨季节的时候,这时候装修,往往无论是材料和工钱都是较低,正是入市好时机。至于梅雨对装修影响是否真的很大,说实话,从技术上来说,这些影响除了油漆干透时间较慢外,没有太大的影响。 4、 集中采购,争取优惠。如果你把一些同类的货品东家买点,西家买点,那么你可能连最基本的优惠都拿不到。从商业的角度来讲,商家不管卖不卖货,成本都是存在的,所以赚多赚少不会差多少,关键还是要卖得多,他们大部分都愿意给大宗客户给予更多的优惠措施。 5、 买材料时,记得拿上本手册。也许你不相信但你不能不信,现在从深圳到北京,全国各地很多商家,包括装修公司的人买过或者看过作者“老火”的《装修完全手册》,你拿着它,很多人不敢犯忌在你面前信口开河。即使对方胆敢造次,你可以立即翻开本书进行查阅避免受骗,如果对方说的话离谱的话,别浪费时间,直接换另一家商家! 三、从设计的优化中省钱 1、 好的设计,能让你首先把钱花在点子上。
    已有 5 个回答
    2014-04-25 13:13:00
  • 一是征税范围不同。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城市房地产税的文件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房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行政乡范围内的企业)内的房产。
    已有 5 个回答
    2014-04-24 14:18:00
共有19391 ...8182838485... 97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