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a) 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 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b) 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c) 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 的安全电压。
d)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e) 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f)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g) 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h) 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临时用电:
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监批准后才能实施。
1.3、施工现场从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检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复查记录;电工维修记录等。
2、外电防护
2.1、变压器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或脚手架、井字架等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6米〕时,必须制定外电防护措施,设置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在现场悬挂警示标志牌。
2.2、搭设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措施工作,应在工地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后,送电前进行,严禁带电作业。外电防护必须选用绝缘材料,严禁使用导电材料。
3、临时用电线路敷设
3.1、供电线路宜采用砼杆,安装五位街码架设〔砼杆埋深宜为杆长1/10+0.6米〕或穿管埋地。架空线路要按照黄、绿、红(相线),蓝色(工作零线),黄/绿线(保护零线)的顺序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为了满足机械强度要求,架空线路的绝缘铜线截面不能小于10mm2,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N线)要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不能混接,“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或总配电室的工作零线引出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
3.3、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具体有:
1、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 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2、 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3、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 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