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1、氡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3.3Bq/m3
2、游离甲醛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0.001mg/m3
3、苯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居住区大气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限制范围:≥0.005mg/m3
4、tvoc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0.01mg/m3
5、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1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3 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 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不影响周围环境。
6 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 装修工程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9 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细致地审查图, 周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工程质量计划,以此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2)积极采用新的施工技术、 工艺和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以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书面技术交底, 尤其是各关键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应随时按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
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必须做到进场验收、使用前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5) 以预防为主, 随时检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加强工序及工序间 衔接的控制,加强各工种交叉施工的控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和一 次成优率。
6) 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7) 细心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8)认真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特别是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必须 与施工同步,达到真实、齐全、整洁,符合要求的标准,工程开始, 应 建立技术档案小组, 并设专人负责 明确具体负责人, 及时搜集、汇 总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并绘制竣工图,
9)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优质工程标准组织施工。按建筑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优质工程标准检查和评定工程质量。施工操作按 照工艺标准执行。施工中应坚持贯彻规范及总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制 度和规定, 严格做好隐检、预检。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各主要工种的班组(包括外包队)均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指定一名组长。
11)工程质量事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需经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 方可进行。
12)土建、水、电三方应建立联检会签制度, 以解决施工中工序搭接相互配合的技术问题。
13)建立样板制度。各项工程, 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 均需做样板, 待建设单位设计院鉴认批准后, 再全面展开。
14)装修工程, 严禁颠倒工序。湿作业、试水等应在油漆、墙饰及装饰饰面工程前进行。加强成品保护, 防止人为造成返修。
15)所有防水工程都必须做闭水试验。
16)所有装修工程必须统一配料, 做到颜色均匀一致, 同一个房间的颜色、规格必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