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贷款备件: 房主: 本人身份证原件 配偶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房本原件 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原件 客户备件: 按揭贷款 本人身份证原件 配偶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 户口本原件 无
商务楼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
总的来说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按容积率分) 非普通住宅通常指别墅,两类的公共维修基金基本都在房屋成交价的2%-3%间,偏向2%普通住宅以140平方米为限,140平方米以下收取成交价的1.5% 140及以上收取成交价的3
广州房屋维修基金的标准 购房者在2008年8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购买的房屋在2008年2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按新标准交存,即高层(有电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5元;多层(无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