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一)提取要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2、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或支付物业服务费等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
按法律规定,如果你的情形符合条件,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装修一般要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才能去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