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提供了四种余额查询方式: 1、单位查询。每年7月初,市中心将余额及计息情况对帐单提供给单位,由单位负责张贴。住房公积金缴交人可通过张贴的对帐单查询,或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