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购房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对您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
这个要看是怎么共同还房贷了,要是从一个人的名下的银行卡上扣钱的话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是共同在还房贷,必须是两个人都有还款的支出才算共同还贷款才是有效的。
结婚前男方已自己名义按揭的房子,现在房款还没有付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对顶得很明确,但并不是具体。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关于你这个问题,应该说这个房子即不能简单认为是男方的,也不
该房屋应属婚前财产,婚后你们共同还贷并使房屋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话是可以写双方那个的名字的。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证明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