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多层建筑之间侧面间距不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小于13m。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按照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一)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下同)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0.9倍,密度二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0倍,密度三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1倍,其中
高层建筑楼间距最小不低于40米,这就有效保证了高层住宅,尤其是底楼人家的阳光日照。
最小为30米。最多很多。。。。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条式建筑按表三—1系数计算确定,点式建筑,南北向的,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且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面宽的1.2倍,其最小间距为30米;东西向的,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