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
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
提取流程: 1、职工携所需材料(参见“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指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使用科审批。 2、中心人员收件、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的审批打印“审批表”,并向银行发起电子授权。 3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