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全国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办法是: 1、商品住宅:一般为房价的2%-3%,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 ,由购房人交。全国杭州市例外,按建筑造价的8%,由开发商交。 2、公有住房:除了购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单
购房者在2008年7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虽然在2008年8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购买的是2008年2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仍为住宅(含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
维修基金按比例缴存 按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人与售房单位应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人按购房款3%的比例缴交。已办理商品住房产权登记手续,没有缴交维修基金的,产权人要按购房款3%的比例补交;也可以按照每年每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购买房子总价的2-3%收取,但具体标准由当地的房产行政部门确定。也就是说,维修基金怎么算也是有一定差距的。具体维修基金怎么算还请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按照国家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