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委要求资金监管的城区:凡存量房屋经过经纪机构成交并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必须办理资金监管。非建委要求资金监管的城区也必须做资金监管,资金监管可最大限度的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如果不监管,可能买方支付了房款,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严重的有可能卖方因债务纠纷、刑事案件等携款潜逃,房屋查封等。
您好,在海淀这边建委要求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必须做资金监管,否则不给过户。朋友或者亲属间自行过户的不需要做资金监管。之所有会有这样大力度的监管举措,还是因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对于买受人,如果不监管,有可能房子没有买到,钱还没有了。对于出卖人,如果不监管,有可能过完户还拿不到钱。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