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目前贵港市
多数省份统一将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从60%下调为40%;江苏、安徽、江西、四川等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省会城市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定为45%,福建省将厦门市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定为50%,实现了省内住房信贷政策的差异
1,个人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最低40%以上,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为5.94%。 2,个人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最低40%以上,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为3.85%。但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
2016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到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
按规定现在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二套房贷首付,是指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