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的对应关系: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增加时贷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贷记所得税费用属于费用的减少,企业损失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增加时借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表示损失的增加。
递延所得税,在会计科目上分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字面理解,递延,就是将所得税递延到后期了。所以,既然是递延,就是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不会递延的,不交就不交,多交就多交了。 一般来说,按税法调整纳税申报表上有一个应交所得税额。该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其中包含了和会计利润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
你现在账上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现在的公允价比初始入账成本价高,这高了的部分在当期会因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增加了当期会计利润,但这部分利润税法上认为你并没有真正实现,在当期不交企业所得税,在以后真正实现时才交,所以要从你当年的利润总额中调减出来,但会计上认为这部分所得税确实是当期原因造成的,只是以后再交,所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时应记入当期,并确认一个未来要交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