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
差价只需交一半。被拆迁房屋不足 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支付房款。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首先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不成一致,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要进行行政裁决。裁决时,需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根据房屋的
一、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
2015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所在地方的政府政策规定进行补偿,每个地区都是不相同的,并且需说明的,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集体要扣留一定比例的补偿款的。